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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24-04-09 0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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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1412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我校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原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优化顶层设计,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注重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相结合,以信息公开工作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事业,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与社会进行良性互动、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做到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三是精细推进信息公开,结合学校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详细梳理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组织全校各单位部门对照公开事项清单逐项自查。

(二)加强统筹领导,压实信息公开责任

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厘清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具体负责、师生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细化信息公开清单。对照学校“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大董事会、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机构调整、干部聘任、职称评审、人事招聘、招生考试、奖助学金发放、财务资产及收费、招投标与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职责到岗、任务到人的要求,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切实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有:基本信息、规划计划、教学管理、招生就业、学位管理、学风建设、学生管理服务、人事师资、财务管理、国际合作、其他。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23年,学校通过电子公文库、学院QQ群等学校信息化办公系统发布学校各类通知、文件共630份,通过学校网站、官微及相关职能部门专栏发布信息581条。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1412号)文件要求,我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清单》范围,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开内容如下:

(1)基本信息:学校章程及制度、学校基本情况、校领导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年度工作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总结等。

(2)规划计划: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3)财务、资产及收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情况等信息、物资设备采购和管理、预算信息、决算信息、重大基础工程招标、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信息、收费管理及投诉方式等。

(4)人事师资:岗位设置及聘任、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情况、教师管理及教职员工争议解决办法、公开招聘。

(5)教学管理: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开设课程情况、教学基本情况、毕业生规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

(6)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办法,奖、勤、助、贷情况,奖励、处罚及申诉,学生处分告知书等。

(7)学生招生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情况、招聘单位情况、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

(8)学风建设: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9)学位学科信息:学位授予、学位资格审查、新增学科、学位申报审核。

(10)国际合作:我校在广西中医药大学领导下开展此项工作,尚未独立开展。

(11)其他: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及学院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4.主动重点公开信息情况

(1)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招考信息,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院高考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招生录取各专业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均在录取结果通过审核之后,第一时间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校内外刊物、新浪微博等校内外信息平台发布,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招生咨询渠道信息(含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等)通过招生专刊、宣传折页、海报、PPT、网站、报刊广告等方式广泛告知,并在招生章程中单列明示。招生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渠道信息(含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在招生章程中单列明示。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透明化

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年度预决算均通过局域网向全院师生员工公布,让全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均能了解学校资源分配状况。同时,严格按照区教育厅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内容、形式和规格执行收费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财务部门办公场所及校园网网页上,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管理,增强学校收费透明度。在新生报到前,寄送含有收费明细的入学须知,让学生提前明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情况。

我校无校办企业资产、负债等信息。

5.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校校园网(主页、各部门网站、信息化办公系统、财务信息查询网、资产管理查询系统、数字化学习平台)、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党政公告栏、校园广播、易班、博客、微博、贴吧等媒介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通报会议、总结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3)依情况采用其他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受理程序。2023年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重视程度不同;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今后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 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稳步拓展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渠道。

2.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职责。在全校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岗位职责,落实到专人,以保证信息维护、更新及时、全面、准确。

3. 突出业务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应用新型媒体工具,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事务的知情、参与、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特殊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附件。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信息类别

内容描述

责任主体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基本信息

学院简介、学院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院章程及各类规章制度

党政办及相关业务部门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工会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人力资源部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规划计划

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教学管理

教师数量及结构

人力资源部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全院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

教务处、科技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招生就业

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公共管理系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位管理

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信息类别

内容描述

责任主体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学风建设

学风建设机构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术规范制度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生管理服务

学籍管理办法

教务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学工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学工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生申诉办法

学工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人事师资

学院领导社会兼职情况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学院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人力资源部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中层干部任免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人员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部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教师管理及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

财资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资产管理制度

审计室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财资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物资设备采购

采购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重大基础工程招标

招标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预决算信息

财资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财资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校办企业资产、负债

医务室等业务部门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财资处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国际合作

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其他

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党政办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涉及学院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相关业务部门

学院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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