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文件中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14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与执行情况,现特向社会公布广西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gxtcmu.edu.cn/Category_31
8/Index.aspx)查阅或下载,也可以到校长办公室索取。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邮编:530200;联系电话:0771-3130377,传真:0771-3137517;电子邮箱:zyd3137577@163.com)。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广西中医药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围绕学校建设发展大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利用效果,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 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
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负责人制度,由校长办公室统筹督促各单位、部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汇总整理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年度报告并对外发布。出台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批、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以及公开程序均有明确规定,制定了《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中医大〔2023〕36号)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同时结合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评估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 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注重信息安全
学校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依法依规公开校务校情,总结通报学校重大事件、公开学校重大规章制度、发布学校建设发展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加大招生和就业、财务管理、教务与学生管理、人事与师资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保障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的权利。同时坚持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标准,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三)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公开利用效率
学校以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媒介相结合的形式,构建了由门户网站、新闻网、信息公开专栏、各职能部门和院系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会议、文件、年鉴、简报、宣传橱窗、校内公告栏、电子信息屏、校园广播等媒介组成的多层次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同时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智能化改造,通过智慧校园融合门户汇集各类业务系统、资讯服务、待办事项和通知公告,统一了移动端、电脑端的各个办事入口,现已接入了117个服务,实现 “入一门”即可办理各种服务,13个业务系统接入了消息待办中心,实现通知及审批任务师生随时看、掌上办,方便师生多场景便捷获取校内信息,畅通学校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水平。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宣传部门公开信息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主要通过学校主页、各单位、各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平台、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新闻媒体等发布我校宣传公开信息,内容围绕党政新闻、重大活动、教学科研进展、学科发展、师资力量、国际交流合作、校园生活等,更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推送新闻素材。本年度,学校通过学校主页(http://www.gxtcmu.edu.cn/)主动公开信息2825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412条,官方抖音发布短视频79个,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8条。本学年校内通过4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内容3800多版次,内容包括学校新闻、学校宣传片、宣传标语、学生制作的活动介绍宣传片和各类活动信息公布等;在仙葫、明秀校区制作专栏、板报累计260多版。在仙葫、明秀校区制作宣传横幅累计220多条。本学年广播站共计播出时长325小时,稿件436多篇;在人民网、中国中医药报、广西新闻、广西新闻网、光明日报、钱塘晚报、广西卫视、学习强国、广西日报、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国早报等新闻媒体发表报道37篇,人民网专题页面信息公开14条。
(二)学校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
(1)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招生工作中坚持“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定期召开招生工作会议,讨论、审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明确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纪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结合学校和专业实际,制定《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印制《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对外发布。
(3)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官网、校招生信息网、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以及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会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简介、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录取名单公示(高水平运动队和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历年录取情况、收费标准、学生奖、助贷政策和监督机制等内容。考生可通过网络了解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课程设置等,还可使用手机在学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进行以上信息的查询。在普通高考录取过程中,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各专业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相关情况。学校设有招生咨询电话,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申诉。
(4)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方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简章,报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高水平运动队羽毛球项目全国统考,以全国统考成绩为体育专项与素质测试方面的录取依据,学校按照规定及时将测试合格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方面,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及时发布我校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简章等信息,并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在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2.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方式公开财务报告、预算决算事项、教育收费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教财务〔2023〕3号)要求,2023年2月7日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开了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及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桂教财务〔2023〕17号)要求,2023年9月7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开了2022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学校财务处除了在每年的招生简章中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还通过财务处网站、学校公告栏、新生报名交费现场等渠道将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做到亮证收费,依法收费,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并向社会公布收费违纪违规举报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4)通过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财务处”提供各类财务问题解答。
3.教务信息公开
(1)通过教务处网站(http://jwc.gxtcmu.edu.cn/)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及教务工作流程、教学、学籍、实习等信息。主动发布学生学籍学业管理规章、各类事务办(处)理规则和流程,学生转专业、推免等重要事项通知及结果公示等需要师生知晓了解的信息。线上和线下渠道并举,各科室电话网上公开,均可随时受理校内外咨询。
(2)配合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与校内相关部门、院系共享教学及学生基本数据,进一步提高业务流转效率。
(3)关系师生的重大改革、政策变化、规章修订等,定稿前分别向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教务管理人员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在实施前通过网络、手册等各种渠道公布,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4)关系师生利益的课程申报、教材立项申报、学籍处理、转专业、推免资格审核、交流项目人选等均按流程进行校内公示,保证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5)学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学校教学工作。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全校教学工作例会,印发会议纪要,将进行或完成的重要事项进行公布。
4.人事与师资信息公开
(1)基本信息公开。人事处通过学校OA信息系统、主页及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的信息。重点包括学校增人计划、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考核等各类考核情况、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才引进、招聘博士、薪酬津贴方案、推荐各类优秀专家、优秀人员情况等人事人才信息。
(2)政策制度公开。在学校OA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上传下达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学校人事政策文件,并同时更新人事处主页,公开人才招聘、聘用考核、职称评审、职务和职级晋升、人才培养、绩效考核、请销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与办事流程。包括《广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广西中医药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广西中医药大学“双高人员”校内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广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等。
(3)人事数据信息化建设。学校目前使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请假、考勤、职称重确、认定申报、岗位申报、教师培训等模块,教职工个人信息也在常规完善中,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相关人事业务办理流程,方便部门及教职工使用。
(4)人才招聘信息公开。根据招聘计划,在学校官网、中国科学人才网、中国博士人才网、高校人才网、广西人才网、八桂英才网等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所有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所有招聘结果均通过主页公布,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与社会监督。
(5)职称评审、职级晋升信息公开。在学校OA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工作的有关通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学校评审结束后,学校及时在文件管理系统公示评审结果,确保职称评审、岗位等级评定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5.学生管理信息公开
(1)渠道公开。建立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信息公开渠道。线上渠道包括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学生工作部(处)网站、桂中医学工微信公众号、易班app、易班官方QQ、自管会官方QQ以及易班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线下包括仙葫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工作处宣传栏、资助政策宣传栏、仙葫校区2号教学楼一楼宣传栏、明秀校区学工处宣传栏等。
(2)政策和制度公开。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包括易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本科、高职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信息。公开国家资助政策和学生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事务办理流程等,例如《广西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广西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广西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高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应对实施细则》以及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上岗退岗流程、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流程、学生申请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流程等。公开校级奖励的评选办法与评选细则,如《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高职学生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等。公开事关学生权益的办法和规定,切实保障学生权益。例如《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等。
(3)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公开国家、学校和社会类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管理规定和申请、评选、公示等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评审办法及管理办法,例如《广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公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各类校级社会类奖助学金、易班建设特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项目的评选通知、公示和结果等信息。公开“三好学生”“优秀易班学生干部”“易班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宿舍”等校级奖励评选通知、公示和结果等信息。
(4)其他方式公开。以会议或报告的形式开展新生入学教育,详细解读学生工作、“奖勤补助贷惩申”政策、具体办理流程等。在出台或修订学生管理实施细则、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之前,事先召开会议,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通过发放《学生手册》《广西中医药大学宿舍公约》等学生管理有关文件资料、组织全体新生参加《学生手册》学习考试,让学生深入了解学校各项管理与服务内容。
(5)研究生管理。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学校OA系统及时向培养单位发布研究生教育管理最新制度及研究生学籍异动等重要文件,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官网等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学生管理及奖助工作等研究生教育重要事项工作通知,定期更新研究生导师简介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公示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各类评优评先及奖励名单。2023年4月,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广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广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报告》。2023年8月,印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手册》《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发放给新生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便于师生查询。
6.国际合作交流信息公开
学校国际教育学院在官方网页按规定公开留学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中外合作项目介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在学院网页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学校主要涉外来访出访活动、国际会议、对外培训、留学生活动、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和管理等信息。此外还公开发布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中外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信息获取。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答复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我校公开的所有信息均为无偿使用,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2~2023学年,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2~2023学年,我校未遭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总结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将进一步探索更有效的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着力加强以下几点:
(一)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抓好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学校将进一步结合常态化开展的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批、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同时深化信息公开执行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和信息反馈,加大信息公开监督落实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作出通报并限期整改。
(二)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举措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用好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校报校刊、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同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传统渠道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信息传播方面的优势,依托“智慧校园”建设发展,优化信息管理与公开流程,强化各级各部门统筹联动,改善师生信息利用体验,实现信息畅通。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多途径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结合常态化开展的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利用讲座、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度和文件要求,开展信息公开业务的专题培训,推动制度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向专家、法务人员咨询,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识,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我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解表(共10大类50条)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目录,详见我校信息公开专题网页:
http://www.gxtcmu.edu.cn/Category_318/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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