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2021-10-21 18:17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实现“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等奋斗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0号)精神,现就举办2021年广西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庆建党百年华诞 谱终身学习新篇。

(二)举办时间:2021年11月中旬举办自治区活动周开幕式。各市、各大中专院校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确定活动形式,于10月—11月开展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

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

训、学习宣传和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

(二)向社区群众开放校内学习资源。

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要充分开发利用数字化学习资源,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百姓的继续教育相关院校及教育机构的学习资源库。广西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要做好社区教育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功能。

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广西社区教育网建设。鼓励区域之间加强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的协作开发与开放共享。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积极参与社区(老年)教育资源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提升同农村地区的优质资源共享水平。活动周期间,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等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面、参与度。

(四)推动全民阅读学习。

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智能学习等线上线下活动,广泛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以网络互联互通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阅读活动力度。

(五)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社区教育工作者”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

组织各市积极参与全国、自治区级“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遴选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本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六)开展“智慧助老”专题宣传展示活动。

按照教育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将“智慧助老”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各市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

三、活动组织

本届活动周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梧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广西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协办。各市、各有关学校因地制宜制定本市、本校活动周实施方案,推动开展有关活动。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中央规定和要求,安全、节俭、高效地举办活动周。

四、活动宣传

各市、各有关学校应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终身学习。

广西社区教育网(www.iguiz.cn)将集中展示全国、全区“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成果,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百姓学习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特色和亮点。广西社区教育网为各市提供网络直播平台,对各市开展活动周的精彩活动进行直播。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教育局、各高职和区直中职学校于10月25日前上报本市、本校活动周方案,于11月30日前上报活动周工作总结及1个典型活动案例。所有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邮箱:gxouce@163.com。

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及电话:吴珂,0771—5815180;广西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陈洲汉,0771—584129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0月2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