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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2-05-07 11: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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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在全区教育系统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自治区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信联办发〔2022〕5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0日—6月10日。

三、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对制定出台《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推进《条例》在全区教育系统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区教育领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全区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一次大学习。各地各校要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以学习促贯彻、促工作落实。

(二)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邀请信访专家就《条例》解读给本单位作一次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尤其是信访工作者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三)开展一次大宣传。各地各校要通过在本单位官网首页刊播《条例》、制作《条例》宣传板报并在宣传栏张贴、翻印《条例》读本并在信访接待场所免费发放等途径广泛宣传《条例》,引导广大师生群众依法信访、理性表达信访诉求。

(四)积极参与上级有关宣传活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自治区信访局举办的《条例》征文活动、学习宣传《条例》大讲堂和国家信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举办的《条例》线上主题知识竞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各地各校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确保《条例》宣传工作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学习宣讲活动。

(三)突出主题内容,强化舆论引导。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突出《条例》主题,加强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地各校于2022年6月1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报送我厅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赐军,5815123;邮箱:chencijun200501@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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