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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4-24 20:2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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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方案 》和《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方案》部署安排,加强高层次、国际化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服务我区对外开放大局,推动建设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经研究,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计划面向区内高校选派108名骨干教师赴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和开展博士后研究。请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宣传推动,选拔推荐优秀骨干教师参与项目。

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和统筹工作,广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项目咨询、材料收集等具体实施事项。

广西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甘煜慧、陆征环,077158154025815405,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1606室。

自治区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及电话:吕青,07715815240

附件:1.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拔简章

    2.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名单

    3.广西“双高计划”建设项目

    4.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外语水平要求

    5.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42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拔简章


为做好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派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计划

2023年计划选派区内高校骨干教师108人。具体选派内容如下:

(一)个人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50人。

1.留学身份及期限。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期限12个月。

2.留学国别及留学机构。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高水平高校或研究机构。

3.联系和派出方式。个人或单位渠道自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由所在高校办理派出手续。

4.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具有学成回国为广西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申请人应为广西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附件2)或“双高计划”建设项目(附件3)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或东盟非通用语种教师。

(2)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领域内有深入的研究,长期在教学或科研部门第一线工作,并有针对性强的研究项目或课题。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4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应为我区高等院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本科高校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高等职业院校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基础。派出前外语水平须达到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外语水平要求(附件4),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经单位优先推荐可先申报,录取后达到派出水平后派出。申请东盟非通用语种学习需持有东盟非通用语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的国外学位证书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双高计划”骨干教师成班项目。

1.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个月。

2.留学国别。RCEP成员国(新加坡)。

3.派出方式及学习内容。录取后分两批,由自治区教育厅提供邀请函并组织成班派出。

4.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具有学成回国为广西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申请人应为我区“双高计划”建设项目(附件3)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有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中规定的标准执行。项目按照17.5万元/人/12个月、10万元/人/3个月预算拨款。

三、选拔办法

(一)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拔派出原则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在本文件所列的单位申请报名。

(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各推选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力度。

(三)各推选单位应于2023615日前完成人员遴选推荐工作。选拔通知及附件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申请人登录“通知公告”下载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并打印《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推选单位上报公函1份,附《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人员选送总表》(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

2.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人员情况详表》(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

3.推荐人选公示结果。

4.《广西高校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一式3份。其中《广西高校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包括:国外正式邀请信(附中文翻译件)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学校骑缝章。

以上材料请推送单位于2023615日前报送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

(二)电子版材料。

1.PDF版:上述纸质版材料123项,以“学校名”为文件名汇总在1个PDF文件内;纸质版材料第4项,以“学校名+姓名”为文件名汇总在1个PDF文件内。

2.上述纸质版材料第23项的Excel版。

3.《广西高校优秀教师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各推送单位统一汇总、压缩成1个文件夹,以学校名全称作为文件名,2023615日前发送至广西教师培训中心邮箱gxspzx@jyt.gxzf.gov.cn

五、项目申请和录取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615日止为受理咨询、接受申请材料时间。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联合评审及外语面试。录取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jyt.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8月下发录取通知。2023年8—9月进行外事外语培训。20239月至2024930日前出国留学派出。

六、派出和管理

(一)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录取人员的派出有效期保留至2024930日,预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出国留学资格。

(二)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与所在单位签署《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无需公证、需盖骑缝章),持协议书、邀请函、护照、签证等到推选单位受理机构办理出国手续。

(三)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外访学单位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所在单位及我厅的管理,定期向推送单位提交研修报告。

(四)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持护照、出入境记录、总结、导师评价及票据原件到推送单位办理回国报到及经费核销手续。

(五)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资助”。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规定,被录取人员在派出期间,国内工资由派出单位照发,派出时间国内计算工龄。

附表:一、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单位选送人员名额分配表

      二、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人员选送总表

      三、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人员情况详表

    

附表一

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单位选送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3个月

12个月

总数(人)

经费(万元)

推荐人选名额

1

广西师范大学


4

4

70

6

2

广西医科大学


4

4

70

6

3

广西民族大学


4

4

70

6

4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

2

35

3

5

桂林理工大学


2

2

35

3

6

广西中医药大学


1

1

17.5

2

7

广西科技大学


2

2

35

3

8

南宁师范大学


2

2

35

3

9

北部湾大学


2

2

35

3

10

广西艺术学院


1

1

17.5

2

11

右江民族医学院


1

1

17.5

2

12

桂林医学院


1

1

17.5

2

13

玉林师范学院


1

1

17.5

2

14

河池学院


1

1

17.5

2

15

广西财经学院


1

1

17.5

2

16

梧州学院


1

1

17.5

2

17

贺州学院


1

1

17.5

2

18

百色学院


1

1

17.5

2

19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1

1

17.5

2

20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1

1

17.5

2

21

桂林旅游学院


1

1

17.5

2

22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

1

17.5

2

23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3


3

30

5

24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3

30

5

25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26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

1

4

46.5

6


广西大学






27

广西大学


4

4

70

6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8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9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

1

4

46.5

6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0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31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2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33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4

1

5

55.5

7


自治区林业局






34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自治区水利厅






35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

1

4

46.5

6


自治区农垦局






36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37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38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自治区商务厅






39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3


3

30

5


南宁市






40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

1

3

37.5

5


柳州市






41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

2

4

55

6

42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

2

4

55

6

43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2

1

3

37.5

5


河池市






44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1


1

10

2


附表二

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人员选送总表

单位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入选者姓名

单位

申报项目

所属学科及专业(是否为国家或自治区“双一流”建设学科)

所获人才项目称号

所属高层次人才类别











































注:高层次人才类别指:市厅级人才项目称号;省部级人才项目称号;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

附表三

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人员情况详表

单位 (盖章)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具体至学院)

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毕业专业

最高学历

从事专业

研究方向

留学期限(月)

留学国别(最多填2个)

是否有邀请函

外语水平是否合格

联系方式 (手机/座机)


















































































附件2

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名单

一、广西一流学科A类

序号

学校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1

广西大学

0814

土木工程

2

广西大学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3

广西大学

0710

生物学

4

广西大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5

广西师范大学

0703

化学

6

广西师范大学

0401

教育学

7

广西师范大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8

广西医科大学

1002

临床医学

9

广西医科大学

1007

药学

10

广西医科大学

1003

口腔医学

11

广西民族大学

0304

民族学

12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3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14

桂林理工大学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5

桂林理工大学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二、广西一流学科B类

序号

学校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备注

1

广西大学

0702

物理学


2

广西大学

0905

畜牧学


3

广西大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4

广西大学

0808

电气工程


5

广西大学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6

广西大学、百色学院

0901

作物学

与百色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共建

7

广西大学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8

广西大学

0701

数学


9

广西师范大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10

广西师范大学

0835

软件工程


11

广西师范大学

0702

物理学


12

广西医科大学

1001

基础医学


13

广西医科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共建

14

广西医科大学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15

广西民族大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16

广西民族大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17

广西民族大学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与广西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交叉共建

18

广西民族大学

0701

数学


19

广西民族大学

0301

法学


20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共建

2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0803

光学工程


22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23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0802

机械工程


24

桂林理工大学、贺州学院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共建

25

桂林理工大学

0814

土木工程


26

桂林理工大学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与北部湾大学海洋科学交叉共建

27

广西中医药大学

1005

中医学


28

广西中医药大学

1008

中药学

与广西民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交叉共建

29

广西中医药大学

1006

中西医结合


30

广西科技大学

0802

机械工程


31

广西科技大学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32

南宁师范大学

0705

地理学

与北部湾大学海洋科学交叉共建

33

南宁师范大学

0401

教育学


34

北部湾大学

0707

海洋科学

与南宁师范大学地理学、桂林理工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交叉共建

35

北部湾大学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36

广西艺术学院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37

广西艺术学院

1304

美术学


38

桂林医学院

1002

临床医学


39

桂林医学院

1007

药学


40

右江民族医学院

1002

临床医学


41

广西财经学院

0202

应用经济学


42

广西财经学院

0714

统计学


43

玉林师范学院

0711

系统科学


44

河池学院

0854

电子信息


45

贺州学院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46

百色学院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47

梧州学院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48

桂林旅游学院

120203

游管理



附件3

广西“双高计划”建设项目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

1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作物生产技术

畜牧兽医

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软件技术

3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工业机械运用技术

4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

物流管理

5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管理

6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7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8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9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食品加工技术

10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1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12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

13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林业技术

14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跨境商务

15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粮油食品

16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冶金技术

17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护理

18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

19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


附件4

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资助出国外语条件

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资助出国外语水平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 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5. 参加雅思、托福考试,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 95分。

*相关说明

1.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 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2.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3.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4.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5. 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