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要求,推进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我区大力推进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工作。经县(市、区)教育局申报、设区市教育局初审、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南宁市兴宁区等8个县区(名单详见附件)为自治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李钰燕,0771—5815455。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自治区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自治区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名单
(共8个)
南宁市:横州市、兴宁区
柳州市:柳北区、城中区
贵港市:平南县
玉林市:兴业县、玉东新区
河池市:凤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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