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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推进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促进我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区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经县(市、区)教育局申报、设区市教育局初审、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南宁市青秀区等7个县区(名单详见附件)为自治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 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李钰燕,0771—5815455。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自治区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自治区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名单
(共7个)
南宁市:青秀区
柳州市:柳北区
桂林市:阳朔县
梧州市:万秀区
钦州市:钦南区
贵港市:桂平市
玉林市:玉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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