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9〕10号)、《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5号)精神,我区大力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经县(市、区)教育局申报、设区市教育局初审、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南宁市横州市等34个县区(名单详见附件)为自治区第二批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验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 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李钰燕,0771—5815455。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自治区第二批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验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第二批自治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验区名单
(共34个)
南宁市:横州市、 隆安县、西乡塘区、武鸣区
柳州市:柳江区、融水县、
桂林市:荔浦市、全州县、平乐县、灵川县
梧州市:万秀区、龙圩区
北海市:合浦县
防城港市:上思县
钦州市: 浦北县
贵港市: 港北区、港南区
玉林市:北流市、兴业县、福绵区
百色市:田阳区、田林县
贺州市:富川县
河池市: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都安县、
来宾市:忻城县、金秀县、合山市
崇左市:凭祥市、扶绥县、大新县、龙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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