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24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为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统筹安排,完善返校组织工作,做到人员到岗、责任到人、服务到位。要关心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密切家校联系。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学生家长开展一次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引导孩子逐渐调整作息,帮助孩子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各校要严格学生管理,严防出现随意不到校、旷课或请假时间过长,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坚持多病共防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多渠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普及校园安全常识,教授安全防护动作,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学生注册时间统筹安排,组织校园内和周边交通线路安排和车辆分流、人员分流,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
二、强化学校安全措施。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平安开学、开学平安,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要结合春季特点,重点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等隐患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会同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于“老破旧”的校舍、课桌椅、床架和设备,开学前要完成维修和更新,提升安全性和舒适性,确保校舍安全、环境整洁、功能完善。学校“D”级危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不能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校舍不能投入使用。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做好隔离防护,严防建设项目施工影响师生安全。加强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照标准逐项检查校园安全防范人防、物防、技防落实情况,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安全防范“4个100%”动态达标。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常规管理相关要求,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和有偿家教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校务公开,按规定公示中小学及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严禁收取或通过基金会、家委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收取补课费、借读费、择校费。各中小学不得以寒假作业是否完成作为新学期注册依据,不得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除高三年级外,开学后两周内不得举行各类考试和测试。
四、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联防联控长效机制,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要在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全面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深入了解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具体原因,对劝返效果不理想的学生要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并按照“一对一、人盯人”要求,落实劝返责任,防止学生流失、失联,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弹。继续依托学籍系统和控辍保学监测系统做好常态性台账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和标注学生休学、复学等信息。开学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信息数据比对工作,确保数据台账真实准确、更新及时、账实相符。继续实施控辍保学预警制度、动态销号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持续巩固动态清零成效。
五、大力做好“双减”工作。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读物管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体质管理、作业管理有关要求,保证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提高作业设计、课后服务和课堂教学水平,积极探索减负提质增效新举措。引导学生将用不到的书本、文具留在学校,减轻学生书包重量,缓解学生身体、心理压力。加大违规培训查处力度,防范重点机构、人员违规培训。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不得盲目增加教学难度、一味追赶课时进度、不切实际地增加教学容量、布置超量作业,引导学生逐步适应新学期的学习与生活。严格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开学后第二周开始,城市及县城、乡镇非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确保覆盖到所有有需要的学生。
六、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校要制定新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做好开学适应和心理关护。在开学后2周内,组织开展一次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摸排筛查,重点关注入学适应产生的情绪问题、学习任务引发的心理压力以及亲子冲突等风险点,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在开学前后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升学生自我心理危机防御能力。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学校网站等途径,交流分享家庭教育经验,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
七、做好幼儿园开学前检查工作。强化幼儿园规范监管,严禁幼儿园使用与审批不一致的名称,严禁幼儿园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严禁幼儿园为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对辖区内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薄弱园开展实地检查,督促和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及卫生保健相关制度,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健康。摸底了解幼儿园开学情况。全面了解辖区内各类幼儿园开学准备情况,对存在开园不确定因素的幼儿园,要及时沟通了解原因,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确有困难无法开园的,要指导幼儿园“一对一”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妥善分流安置幼儿,防止出现突然关门、退费纠纷、幼儿无园可上等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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