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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4-04-01 13: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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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队伍,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以下简称国培、区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握项目实施重点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读《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十四五”教师培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基础教育“五育工程”(育新秀、育骨干、育优师、育名师、育大家),分级分层分类分学科合理设计培训项目,以梯级培养培训完善教师发展路径。按照当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切实把握教师培训改革重点,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域和边境地区开展高质量教师培训,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县,扎实推进国培、区培项目工作。

二、科学遴选项目承担单位

(一)持续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积极参与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和学科建设,建立健全与政府、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培养培训教师的新机制。

(二)深化项目承担单位遴选方式改革。把握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和公益性,积极探索建立“招标+委托”、项目等级、周期遴选与免评备案、末位淘汰等相结合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承担单位可持续竞争机制,不断提高优质高校作为高质量培训资源供给方的比例,有效规避教育部门不认可的非专业社会机构承担项目。我厅将持续监测各地国培、区培等各级各类项目承担单位情况,并将其作为下一年度教师培训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遴选工作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开展项目承担单位遴选。合理设置项目分包,择优遴选具有相应培训资质、较强学科优势、丰富培训经验、培训质量高、信誉好的优质教师培训单位承担项目培训任务。项目承担单位确定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签署服务合同,并依照合同规范管理项目。

三、严格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广泛开展训前调研。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目标、需要、问题和任务为导向,深入了解掌握参训学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等基本情况,扎实开展参训学员对培训师资、课程、时长和方式等方面的需求调研分析,充分征集培训对象对培训项目实施的需求、意见和建议,围绕项目主题相关度优化培训设计,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

(二)落实培训内容标准化设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培训课程标准和项目指南,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心理健康教育、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生态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内容融入各类培训项目,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素养。

(三)增强培训方式方法适应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完善培训过程设计,明确项目阶段环节,优化培训实施流程,倡导小班化教学,综合运用集中培训、在线培训、跟岗实践、送教下乡、导师带教、工作坊指导等适应培训项目特点、便利教师学习的方式进行混合式研修,采取任务驱动、案例式、参与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要加大跟岗实践等实践性课程占比,严格控制专业或学科类培训项目的非专业课程时长。

(四)强化实施方案备案审核。各地要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围绕培训主题,统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培训等内容一体化精准设计培训实施方案。各地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备案审核制度,明确项目实施时间限制,原则上方案审核通过后方能启动实施,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开班

四、提升项目实施质量

(一)健全学员管理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培训学员管理主体责任,用好全区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学员分级分层分类精准管理,规范学员选派、变更和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参训学员训前资质审核、训中报到和学习管理、训后服务等情况跟踪,对不符合参训条件的学员务必劝退并通知学员所在单位及时换人。建立健全学员负面清单制度和精准派员落实率考核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培训的学员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国培项目,精准派员落实率低的地方将被削减下一年度项目经费额度和同类项目名额。

(二)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各项目承担单位在训中要收集学员对于课程设置、专家授课、组织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不偏离培训目标任务前提下优化项目实施过程,提升学员满意度。各地要树立责任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县开展培训质量监测,采用在线问卷、实地调研、查阅过程性材料等形式,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定期督查培训师资、课程和内容,深入了解其与方案的一致性,保证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畅通培训质量投诉渠道,将项目实施质量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考评的重要指标。

(三)强化训后延伸服务。各地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协同建立可持续的训后跟踪指导服务机制,探索设置“训后跟踪指导”经费,切实支持参训学员日益强烈的训后指导和资源持续提供需求。强化培训数据的分析和结果应用,构建可感、可视、可听、可控的服务网络平台,丰富学员回访、在线答疑、实践诊断等跟踪指导服务形式,提升学员学、思、用整合的有效指导。将学员跟踪指导效果纳入项目承担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以及下一年度项目承担单位遴选的重要指标。

(四)规范项目绩效评估。各地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分类考评的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通过管理平台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对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所承担项目的全面监控和对参训教师培训实效性的评估,项目满意度调查必须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承担单位不得面向参训学员自行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要完善监管、质量监测结果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相关结果作为考核项目承担单位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及时公布项目承担单位考核排名,实行末位淘汰制。

五、完善教师培训能力建设

(一)严格落实培训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自治区级统筹、分级负责、有序衔接、协同推进,聚焦“谁培训、培训谁、如何训”等问题,健全分级负责、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国、区、市、县、校五级联动的教师培训体系。自治区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和示范引领全区教师培训,市级统筹组织实施本级和自治区下移的项目、辐射指导县校培训,县级对接各级各类项目、强化教师培训管理使用考核、保证教师全员培训要求落地,校级开展常态化校本研修建立健全教师参训选育机制。

(二)完善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各地要持续推进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深度整合,指导、巩固和加强市县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明确教师发展中心职责及人员配备与待遇要求。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高效率”原则,通过实施国培、区培等各级各类项目,完善一体化研修体系,将教师发展中心打造为区域内的教师学习中心、教师研究中心、教师教育资源中心、教师教育服务中心,服务和助推教师专业化成长常态化、长效化。积极用好自治区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发挥其在项目设计、课程教学、资源开发、调研指导和质量评估等方面作用。构建以名师名校长为引领、阶梯递进式教师发展体系,坚持以县为重点,加强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体系建设。

(三)健全教师协同发展机制。鼓励支持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等优质教师培训资源供给方加强学科建设,与政府、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建教师发展共同体、教研基地和实践基地,促进培养、培训、研究、服务一体化。加强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和教师培训示范校、实验区、实践基地学校建设。

(四)推进在地在时研训。大力推进校本研修,发挥学校在教师培训方面的一线主阵地作用,健全与学校整体发展、教师专业发展相统一的校本研修制度,结合学校发展规划设计“一校一案”、依据学科教学目标设计“一科一策”、根据教师个人成长方向确立“一师一题”。加快推进自主选学,构建自主选学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制度,广泛利用优质资源拓展“诊断—菜单—优化”自主式、自觉式、开放式学习,促进教师全员在地在时研学。

六、落实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保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教师培训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合理安排好培训实施时间,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就项目开班时间、学员精准选派、学员参训率、教学安排、合格率等情况进行沟通,精准记录教师培训信息,强化训后跟踪指导和培训成果转化,加强培训全过程管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承担委托项目的单位要充分认识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及时启动项目实施。非跨年度培训项目原则上要在202412月初全部完成。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当地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学校要按照学校公用经费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确保培训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保证国培、区培项目顺利实施,我厅将于4月起启动国培、区培经费拨付进度月报制度。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培训经费管理规定及国培、区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培训开支范围,加强经费规范使用监管,确保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各地、各项目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项目参训学员的培训费、管理费。

七、材料报送

(一)请各市教育局按照国培项目要求认真做好国培项目县的遴选工作,指导有关县(市、区)填写项目县申报书(模板参照上一年度),并于430日前将项目县申报书和项目县统计表(见附件)报至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

(二)请各市教育局做好年度项目承担单位遴选工作,结合当地实际自行设计年度培训项目申报书(可参照上一年度申报书设计),根据要求附到本地项目遴选公告文件中,并于遴选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承担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单位汇总(见附件)报至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廖源、乔东宁,077158154905815442。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1609室(邮编530021)。电子邮箱:gxspzx@188.com。

附件:1.广西202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指南

    2.广西2024年市级统筹实施国培项目承担机构及项目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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