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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08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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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科协、少工委,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布局战略要求,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 号)精神,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现将《广西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科学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

                            202448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精神,切实在教育“双减”中做好广西科学教育加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将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作为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强化科学教育助推“双减”的资源供给和服务能力,以学校科学教育为主阵地,以特色活动为牵引,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支撑参与,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切实激发全区广大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一体化推进我区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通过35年努力,各地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各项措施全面落地,科学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学校科学教育主阵地。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高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贯彻落实《广西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3年版)》《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健全课程体系,鼓励中小学校开发优质的科学教育校本课程,强化年级学段有机衔接,体现综合性、实践性、科学性,培养学生科学核心素养。将教辅书纳入监管体系,确保教辅书的思想性、科学性。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落实每门课程跨学科主题学习原则上应不少于10%的教学要求。优化作业设计,突出探究性、体验性和实践性,提高作业质量。强化科学类课程集体教研,定期组织开展科学教育精品课(含实验课)、实验教学说课精品案例等遴选,培育、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模式。将学校课程、课后服务和课外实践活动进行一体化设计。落实科学及相关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加强实验室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助推机制,用活用好国家和广西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线上资源,搭建名师示范课、名校课堂、网络研修和教学成果展示交流信息化资源平台,研制优质科学类课程资源,免费向各地学校推广使用。2024年至2026年期间,自治区将设立一批党委政府支持、工作机制完善、科教资源丰富的县(市、区)作为科学教育实验区,遴选100所左右科学教育体系完备、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中小学校作为科学教育实验学校,引领中小学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各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优化落实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编制,通过多种方式补充配齐科学教师,加强中小学实验员、各级教研部门科学教研员配备,每所中小学校要在20246月底前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自治区组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各地建设中小学校科学教育专家库,积极吸纳科学家(科技工作者)、专家学者等校外力量参与本地科学教育,由中小学校因需选择聘用为校外科技辅导员。增加并建强一批培养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的师范类专业,探索选拔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的高中阶段理科专业教师。在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项目中提高科学类课程教师培养比例,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培养,从源头上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科学类课程教师供给。在“国培计划”中设置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组织开展科学类课程教师、科技辅导员等系列培训。加强面向东盟、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科学教师学习交流工作,提升教师国际化科学专业素养。建立科学类课程教师多元评价机制,鼓励各地把科学教育工作成效作为教师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科学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性。探索开展科学教育专业水平认证工作。

(三)加强科学教育实践活动。各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遴选一批重在实践、探究鲜明、资源丰富、坚持公益的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高科技企业等,作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发布本级跨行业、适合中小学生就近前往开展科学教育实践活动的社会资源目录,供本地学校和学生参考使用。教育、科协等部门科学统筹全年中小学校科学教育系列活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双向互动,面向中小学校开展“百场科学家(精神)进校园”、少年科学院、流动科技馆、流动青少年宫、科普大篷车、科技节(荟)、科学调查体验、优秀成果展示交流、科技创新大赛、科教研学等工作。中小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到科技馆、科研院所、博物馆、实践基地、科普基地、实验室等科学教育场所开展至少1次场景式、体验式的科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想,提升科学创新实践能力。教育部门要严格科学类竞赛项目管理,加强统筹和监管,指导竞赛组织方规范竞赛活动。科协部门要加强和辐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科学教育交流合作,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新举措新机制,发挥好中国—东盟科普国际交流中心阵地作用。团委、少工委部门要将科学教育融入学校团队会、团队课和主题团队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奖章”争章等活动中,发挥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文化阵地和校外实践基地功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科学教育主题活动与校外实践教育。妇联部门开展科普知识进万家等活动,推动科学教育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开展家庭科普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特别是少年儿童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优良家风。

(四)丰富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各地和中小学校要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必备的项目,开展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观测研究等,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吸引力,努力满足学生需求。加强对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指导,引导支持有兴趣的学生长期、深入、系统地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鼓励各地各部门征集遴选一批特色鲜明的中小学科学课程资源,纳入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支持学校科技类社团、兴趣小组等开展科学实践活动。鼓励各地各部门各领域科学家(科技工作者)、专家学者等进校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课后专题讲座、科学探究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各地教育部门要健全第三方机构进校园机制,坚持正确导向,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坚决杜绝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统筹利用社会优质科学教育资源。

(五)强化社会科学资源供给。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科学院、团委、妇联、科协、少工委等部门要统筹本系统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科普基地、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和工农企业等相关科学教育资源单位,坚持免费或公益原则,面向中小学生开放所属的场馆、基地、营地、园区、生产线等阵地、平台、载体和资源,为广泛实施科学实践教育提供便利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科学教育场馆根据当地中小学课后服务时段调整开放时间,为中小学实践活动提供绿色通道。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服务中小学生的科学教育基地,组建科学教育专家团队,积极研发、建设和推荐适合中小学生的各类研究性学习课程和项目,作为学校教学的有益补充。利用家长学校、儿童之家、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服务形式和模式,面向广大家庭和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

(六)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教育部门会同科协等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八桂青少年英才培养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高校科学营”等项目,倡导联合共建创新实验室、科普站,探索大学与中学双导师制,加快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加强科技特色高中建设,探索大学和高中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衔接。各地各有关高校细化支持措施,推动有序实施,提高培养效益。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科学家(科技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参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安排实验室等科教资源向学生适当开放,开展科学教育夏(冬)令营、研学等活动。构建大学与中学联合教研平台,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实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更好衔接。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保障。自治区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各市、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于202410月底前出台本级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完善措施,全面部署推进,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所中小学校要在20246月底前落实1名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至少结对1所科学教育机构(馆所、基地、园区、企业等)。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统筹优化教育支出,将必要的科学教育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做好中小学科学教育相关经费统筹工作,及时足额拨付科学教育经费等。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好有关教育资金和项目,为各地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提供支持。其他各资源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提供科学教育服务。广泛争取社会资助,提倡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教育基金,资助科学教育项目。鼓励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援建或共建科学教育场所。

(三)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将科学教育纳入“双减”宣传工作矩阵重点任务,推动主流媒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适时开设科普专栏,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普典型和重大科普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各地中小学科学教育成果。

(四)实施监测考核。教育部门要将科学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对中小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验收。各设区市要加强督促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有效合力,确保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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