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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高考背景下广西普通高中教学与管理改革优秀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6-21 1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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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

广西作为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于2021年启动了新高考综合改革,20246月,新高考首考平稳落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全区各地新高考教学与管理改革工作进展,发掘、选树和推广一批我区普通高中在选课走班、课程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生涯规划指导、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教学与管理上的典型经验,为进一步推进新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经研究,决定开展新高考背景下广西普通高中教学与管理改革优秀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高考背景下广西普通高中教学与管理改革。

二、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案例需为全区各普通高中在202191日—2024630日内已完成或持续推进的,运用新课程理念方法、数字信息化技术推进普通高中教学与管理改革且有明显成效的案例。内容范围:选课走班、校本课程建设、精准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生涯规划指导、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

三、评选要求

各市推荐的案例须具有真实性和持续性,并已开展1年以上;案例须具有示范性和可复制性,便于推广;案例的实践层面原则上涵盖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中学校。

四、评选流程

(一)第一阶段:各市初选。

202467月,各地根据活动内容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遴选活动,并推荐案例参加全区评选。以各普通高中学校为申报单位,每市最多可推荐优秀案例610份,原则上一个学校不能推荐超过2个案例,同一内容领域不能推荐超过2个案例。

(二)第二阶段:材料提交。

2024725日至31日,各设区市将案例申报表(附件1)、案例佐证材料、案例申报承诺书(附件2)及案例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gxjyyxkjy@126.com,材料统一命名为:“XX市普通高中教学与管理改革实践案例”。

(三)第三阶段:专家评审。

20248月,我厅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和复评,甄选优秀案例。对获得认定的优秀案例,我厅将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第四阶段:交流展示。

20249月至12月,对评选出来的优秀案例择机在全区进行交流展示。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本区域普通高中学校案例的筛选、审核和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履行把关推荐责任。一方面要注重选树典型,突出特色;另一方面完善案例评选标准和程序,并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提供虚假材料或内容、数据失实的,经查证后取消申报资格。各设区市推荐案例材料须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于所有报送材料,均视为同意对相关内容进行展示交流。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教育研究院韦珺,07715815439

附件:1.案例评选申报表

    2.案例申报承诺书

    3.案例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46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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