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标 题: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教教材〔2024〕1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的通知》(教材厅函〔2024〕7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确保实现“课前到书”目标,现将我区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用书目录内容及适用范围
(一)义务教育教学用书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4年秋季学期起,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等九年一贯制设置的科目,小学1年级、初中1年级使用新修订教材;历史等非九年一贯制设置的科目,该科目开设的起始年级使用新修订教材,相应年级使用《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附件1)中的教材,其他年级继续使用《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1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附件2)中的教材。
(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
《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附件3)所列用书是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出版的教学用书,供普通高中使用。选修课程属于校本课程,由学校统筹规划开设。
(三)壮语文教育学校教学用书
《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附件4)所列用书是我区开展壮语文教学的教学用书(教学性课程资源),供开展壮语文教学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
(四)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使用《2025年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5)中的教材,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合适的普通学校国家课程教材进行教学。
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按要求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5年春季学期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6)中的教科书,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合适的普通学校国家课程教材进行教学。
二、免费提供的范围和科目
(一)免费提供的范围
向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农村和城市学校学生,公办和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基本的国家课程教科书,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同时,面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不得为学前儿童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书并纳入免费提供范围内。
(二)免费提供的科目
1.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3—9年级)、科学(含科学学生活动手册)、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含地理图册)、艺术、体育与健康(含教师用书)、书法练习指导(3—6年级)、中华民族大团结(8年级)。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根据需要配发。
2.面向开展壮语文教育的中小学(幼儿园)免费提供壮语文课程教材(教学性课程资源)。
3.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免费提供盲、聋、培智教育教材。
4.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使用人教版教科书的低视力学生免费提供大字教科书,其他版本大字教科书待相应出版单位按规定送审并授权有资质的出版单位出版发行后再纳入免费提供范围。大字版教材仅供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低视力学生使用。征订大字教科书后,同一科目不得再重复征订普通教科书。
低视力学生是指经过治疗或标准屈光矫正后仍有视觉功能损坏,其视力低于0.3到光感,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视力去做或准备做各项工作。征订大字教科书的学生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低视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收集后一并交当地新华书店,我厅将适时开展抽查。普通的近视,通过标准屈光矫正(佩戴眼镜)能正常阅读的,应征订普通教科书。
(三)循环使用的科目
1.小学、初中阶段循环科目为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体育与健康。附件2中的循环科目教科书更新配发比例为50%(即两年一循环)。附件1中的循环科目新修订教材按实际在校生100%配发。艺术课程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3项科目教材,如学校确实开课的则按需配发。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做好开课学校、配发数量的统计工作,并报我厅备案。
2.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和新增年级的循环科目教科书按实际新增在校生100%配发,由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我厅备案。
3.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学生个人所有。
三、教学用书征订要求
(一)严格执行征订操作规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各中小学校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征订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免费教学用书征订发放验收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18〕1号)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在校生数统计、填报享受免费教学用书的人数,不得预留教学用书,如学生人数有变动,可向当地新华书店进行补订。属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科目,严禁再向学生收取费用。教师(含特教学校教师)备课用的学生课本及配套资源,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按时完成征订任务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各品种教材征订数提交至当地新华书店并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12月31日前将本市征订总数报我厅民族教育与教材处。
四、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本通知所附目录中的教材(特殊教育学校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及年级除外)。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执行。
(二)《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外语类教材配有听力材料、体育与健康学生和教师用书配有数字演示资源,教育部组织开发了义务教育信息科技教学指南及配套课件,各地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basic.smartedu.cn)免费下载使用。
(三)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四)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配套数字音像材料,不得随教材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征订。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
(五)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我厅将适时对各地教材选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石健成,0771—5815199;林慧,0771—5815820;邮箱:gxmjjcc@126.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808室;邮编:530021。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2.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1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3.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4.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
5.2025年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6.2025年春季学期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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