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桂教基教〔2024〕32号),我厅组织开展广西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特色校推荐工作。经县级审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我厅组织专家审核评议,拟确定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33个单位为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南宁市五象新区第四实验小学等50所学校为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校,现将拟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电话:0771-5815441。
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拟定名单
2.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校拟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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