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标  题:​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做好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教基教〔2024〕78号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做好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1-14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民政局,各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数据局:

现将《广西做好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41113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做好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着力推进开办民办幼儿园事项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助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打造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专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和“智桂通”平台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上线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主题场景,申请人根据所需联办事项,填写《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应材料(附件3)后,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开展审批工作,并实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桂通办”平台。

(二)构建跨部门联办服务机制。建立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企业登记注册(开办企业性质的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开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幼儿园)、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等事项集成办理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跨部门联动办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业务流程图》(附件2),强化部门间业务、系统协同与信息共享,“一口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好”。

(三)加快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各相关部门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放挂载相关数据共享接口,实现业务数据调用。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核验,逐步实现申请材料免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充分认识高效办成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实践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围绕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合力攻坚,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提升效能,防范风险,杜绝推诿扯皮,通过建立办理进度追踪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实现办理环节、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全程可视可查,发现问题,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及时解决,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理。

(二)减轻群众负担。整合部门间申请材料为一张表单,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申请材料免于重复提交,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开展联合勘验,对民办幼儿园申请时涉及的多个勘验事项进行“瘦身”,实行“多勘合一”,变“多次”现场核查为“一次”集中踏勘,切实提高现场勘验效率,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成本。

(三)加强宣传推广。鼓励各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部署智能自助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实现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智能自助办理。及时总结各地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做法,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交流,共享成果,适时向全区推广。

附件:1.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申请表

    2.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3.开办民办幼儿园“一件事”办事指南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