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25年中学教改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项〔2025〕1号)及《关于遴选2025年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项〔2025〕2号)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县、市审核和我厅评审,拟推荐忻城县大塘镇初级中学韦群香等人为2025年中学教改出国留学项目正式人员,闭福金等3人为项目后备人员;忻城县高级中学蓝艳敏等8人为2025年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正式人员,苏玉梅等3人为项目后备人员,现将推荐上报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反映。举报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邮编:530021。举报电话:0771—5815402、5815403,传真:0771—5815405。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1.2025年中学教改出国留学项目拟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2. 2025年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拟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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