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
现将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部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及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延期的批复》(教外司办学〔2025〕52 号)转发给你校,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办学,落实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加强管理,保障办学质量。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删减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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