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 标 题: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举办2026—2028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教监管〔2025〕1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1日 |
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13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将2022—2024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名单有效期延长一年的通知》(桂教监管〔2025〕2号)精神,我厅决定启动2026—2028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是在中央编办或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竞赛活动被教育部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二、申报范围
2026—2028年度期间拟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全区性竞赛活动、以及涉及到竞技或评奖程序的展演等活动,参赛对象包括中小学生的,均应纳入申报范围。由广西机构作为主办方举办的国际性竞赛活动和在广西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合办或承办的机构须符合《办法》对于主办方的资格要求),列入本次申报范围。教育部公布的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里的竞赛以及前期由主办方声明暂停举办的竞赛均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鼓励但不限于体育、科技、美育类项目申报。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申请单位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1套正本,每页加盖主办方公章;2套副本,为正本复印件,首页加盖主办方公章)。
四、申报材料
(一)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依据文件的效力等级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或厅局级以上规范性文件。
(二)申请举办全区性竞赛活动,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以及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等;
4.举办方的有关承诺书,包括《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所列举的事项;
5.自治区教育厅或受托专业机构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6.上年度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并举办了竞赛的主办单位,还应提供上年度赛事总结和财务决算。
五、其他要求
(一)自治区教育厅发布2026—2028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名单后,各举办方应严格按照申报时提交的各项材料组织开展竞赛,不得随意增设赛项、增加奖项、扩大参赛学段和范围。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
(二)各申报单位应于11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邮寄到南宁师范大学未来教育研究院,联系人及电话:盘老师,0771-5887306。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鲤湾路17号广西教育大厦四楼401室,邮编:530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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