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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

2020-12-17 18:1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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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教育、发展改革、新闻出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好对中小学教辅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教育部门要及时指

导教辅选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教辅价格管理,新闻出版部门要继续强化对教辅出版、印刷、发行各环节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教辅材料的市场监督管理。各市在对中小学教辅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中小学教辅管理政策规定,积极维护中小学教辅使用管理规范有序

局面,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区相应主管部门。

请各市教育局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本市选用的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辅品种目录的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及电话:欧红芳,0771—5815820;谢俏静,0771—5815197;电子邮箱:jczx@gxedu.gov.cn。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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