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10〕101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贵港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根据评估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确认贵港市特殊教育学校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
请你市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支持力度,大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督促贵港市特殊教育学校按照评估专家组提出的评估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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