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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和基本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2021-01-14 18: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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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和2020年度工作,部署安排2021年工作,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报送2020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2020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报送要求

(一)请各市、各高校认真总结2020年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分析目前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提出2021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并于1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至我厅语工处邮箱。

(二)格式要求:工作总结和计划的文字要简洁明了,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一级标题采用黑体三号,二级标题采用楷体加黑三号,三级标题采用仿宋GB2312三号,正文采用仿宋GB2312三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

二、统计表报送要求

(一)请各市填写《2020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设区市)》(附件1)和《2018—2020年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总

结专项统计表》(附件3),各高校填写《2020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高校)》(附件2),并于2月20日前将电子表格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我厅语工处邮箱。

(二)相关统计表格电子版将上传至“广西语言文字工作群”(QQ群号:1063989378),请各市、各高校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及时加入该工作群。

(三)请各市、各高校高度重视年度统计工作,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表内容,于1月22日前将本单位负责该项统计工作的人员信息(附件4)发送至我厅语工处邮箱,并按时完成相关数据的报送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语工处联系。联系人:韦方奇,电话:0771—5815232,邮箱:yg@gxedu.gov.cn。

附件:1.2020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设区市)

      2.2020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高校)

3.2018—2020年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总结专项统计表

      4.统计工作人员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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