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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13 18:0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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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4月6日


广西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现代化2035〉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广西开放大学的批复》要求,补齐“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短板,推动广西开放大学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明确定位、加强统筹,提高办学成效,为构建广西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背景

广西开放大学前身是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79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主管,业务上接受国家开放大学(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指导,是全国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和广西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学40多年来,广西开放大学、14所市级电大(分校)及近90个区县工作站共同组成了覆盖全区城乡一体化的办学体系,累计培养了各层次毕业生40余万人,为促进广西高等教育大众化、推动教育公平作出了积极贡献。2020年12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广西开放大学,更名后尚存在定位不清晰、体系不健全、办学自主权不足、办学层次单一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迫切需要把握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深化转型发展。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线上教育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促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重塑覆盖全区城乡一体化运作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创优提质学历教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做优做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建立广西终身教育服务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广西“互联网+教育”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整体推进设区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发展,构建覆盖全区城乡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坚持提升内涵、强化特色。建立健全开放大学办学标准、质量标准,强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特色,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坚持开放办学、促进公平。面向全民提供终身教育及服务,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坚持协同创新、推动发展。探索校政、校企、校校合作新模式,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国际化教育发展趋势,经过5年左右时间,改革和优化广西开放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将广西开放大学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型开放大学,成为我区终身教育、在线教育、面向东盟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力量。

到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

——广西开放大学的高等学校属性更加明确,新型高校内涵更加清晰,高等学校的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得到保障,有关办学权和办学政策得到落实,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广西开放大学的办学体系更加完善,按照自治区统筹,“自治区—市—县”三级办学的体制运行,建立完善三级办学体系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筑牢“全区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格局。

——实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在线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强大、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平台。

三、具体任务

(一)明晰广西开放大学的性质定位。

广西开放大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主管,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是面向全民提供终身教育服务,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新型高等学校。

(二)理顺广西开放大学办学体制机制。

广西开放大学按照自治区统筹,“自治区—市—县”三级办学的体制运行。已设有广播电视学校的设区市、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学校转型为开放大学,业务上接受广西开放大学指导和管理。未设置有广播电视学校的设区市、县(区、市)可依托当地中高职院校等教育机构,在广西开放大学指导下开设有关课程,积极推进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

(三)提升学历教育办学层次。

广西开放大学在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下设置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学科专业,开办开放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职业教育等本专科学历教育,经授权审核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进一步深化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逐步向本科层次延伸。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思路和“共融企业、共建专业、共兴产业”的办学模式,办好高等职业教育。探索国际化办学,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开放教育交流与合作。

(四)拓宽非学历教育办学范围。

大力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等非学历教育。依托广西开放大学成立广西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好广西老年开放大学。依托设区市开放大学设立市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市级老年开放大学。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打造全国知名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品牌。扩大社会培训服务范围,开展面向各类重点人群的培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与效益。

(五)建立广西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

综合运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建立教学、管理、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广西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认定一批实训实践基地,通过整合、自建、共建的方式构建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实训实践体系,实现线上线下师资、课程、设施、数据等全方位共享。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和广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资源,集聚、整合和推广国内外各类优质精品课程及学习资源,为全体社会成员终身学习提供支持服务。

(六)建设广西学分银行。

广西开放大学承担广西学分银行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积极与国家学分银行对接,建立学分认定体系和标准。探索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与学分银行的融合,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认证、积累与转换,促进书证融通,探索构建与国家相衔接的资历框架,在高等学校之间开展学分互认试点,打通广西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

(七)健全广西开放大学质量保障体系。

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以《广西开放大学章程》为统领,健全“注册入学、宽进严出”的质量标准制度体系,完善体系办学规范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培育特色学科,提升科研能力,优化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实操环节。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多元教学模式,强化学习过程管理,改革考试评价方式,提高学习支持服务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将广西开放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纳入自治区教育质量督导、质量监控、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定期教学检查和定期质量评价评估制度。

(八)健全广西开放大学经费投入机制。

加大对广西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学分银行、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专项建设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广西开放大学多元经费投入和成本合理分担制度,不断完善开放大学学历及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制度,积极推进建立广西开放大学开展职业教育、社会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财政补助制度,理顺拨款渠道。探索建立开放大学学历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自治区教育厅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的广西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的实施,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检查有关任务进展。各市人民政府建立相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将开放大学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加强组织、政策、师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二)明确分工。

自治区教育厅和广西开放大学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改革实施工作。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进一步协调落实,逐一推进各项改革实施任务,做好政策配套衔接,加快推出具体措施、开展专项试点,根据需要出台新的制度,形成改革政策合力。

(三)加强宣传。

广泛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关注师生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社会共识,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广西开放大学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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