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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第一季度教育事业统计季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25 18: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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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就做好2021年第一季度教育事业统计季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第一季度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4月15日。

二、填报工作要求

2021年第一季度学生变动情况表期初数据为2020年第四季度学生变动情况表期末数据(即第四季度报表最后一列数据),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表合计不为0,务必提供2021年第一季度死亡学生名单(各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区教育局上报的并加盖地市教育局电子公章),将其电子版及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hc@gxedu.gov.cn。在填报过程中,各单位务必确保季报填报数据与实际数据相符,电子表格可在统计工作群中自行下载。

三、时间要求

各高等学校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务必于4月25日前完成季报工作,各市教育局务必于4月28日前完成季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规划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大磊,

0771—5815523;吴世全,131977118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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