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研究,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4〕4号),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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