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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落实“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通知

2021-06-15 17: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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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要求,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广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以全面加强 “五项管理”为着力点和突破口,认真落实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各方责任,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全覆盖、齐步走,统一部署行动,确保到2021年春季学期放假前“五项管理”全部落地,形成浓厚氛围,秋季学期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到2021年底取得明显的成效,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家庭作业统筹管理。各地各校要准确把握作业育人功能,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切实扭转作业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合理布置不同类型作业,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根据学情实际,精准设计作业、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做好批改反馈,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学校要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年级组、学科组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制度。

(二)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各地各校要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要共同努力,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加强作业统筹管理,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应按时就寝不熬夜。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各地各校要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学生睡眠监测机制,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限制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各地各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妥善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保护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四)提高学生身体健康素质。各地各校要开齐开足体育健康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个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科学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五)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各地要加强统筹谋划,督促学校履行好课外读物推荐主体责任,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防各类不良读物进入校园。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等工作,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具有启智增慧的作用。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工作均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向学生推荐未经审核把关的课外读物,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推销课外读物。积极创建良好的校园阅读氛围,创新阅读活动形式,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提升学生素养。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建立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形成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课外读物进校园秩序。

(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依法取缔。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教学管理、收费管理、违规处理等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必须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上直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布置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和资金监管,会同金融部门加快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七)扎实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支持鼓励学校开展公益惠民、自愿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逐步扩大覆盖面,力争2021年城市及县城大部分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2022年城市及县城学校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丰富拓展课后服务内容,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鼓励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政策,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根据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课时、教师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等成本确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并按季度公示收支情况。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八)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促进幼小衔接。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次数不得超过2次。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中小学原则上均要采取电脑随机编班方式编班,并邀请家长代表监督。严禁组织集体补课,严肃查处收费补课,坚决杜绝以学生留校自学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除初中、高中毕业班外,寒暑假、周末、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日时段,单个班级留校学生比例超过10%的要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比例超过30%的要报市教育局备案,超过50%的要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报备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暗访抽查。未按要求报备的学校一律认定为变相集体补课。

(九)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评价改革为抓手推进中小学减负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不得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关注特色评价。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不良倾向,以评促建,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性和多样性,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教育发展水平的进步程度与合格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优质均衡。

(十)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理解和支持“五项管理”政策,自觉履行家庭责任,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共同做好“五项管理”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支持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1场家长会、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举行1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发出致家长一封信,帮助家长获得素质教育体验,提高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校内减负向校内外协同抓减负转变,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五项管理”和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五项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准确把握“五项管理”的核心要义和工作重点,认真对照“五项管理”有关要求排查本地本校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内容,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家长的责任,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五项管理”取得实质性效果。

(三)坚持齐步推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统筹,确保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全部落实“五项管理”要求,齐步推进实施,坚决杜绝任何一所学校出现例外。直接管理中小学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学段分别选择2所问题突出或工作薄弱的学校,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列为作为自治区重点督促检查学校。

(四)加强督查指导。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五项管理”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同时取消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两年内评优评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属于民办学校的,还要缩减招生计划或暂停一年招生资格。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五项管理”和学生减负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认识误区,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支持。及时总结“五项管理”和学生减负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教育生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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