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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围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1-05-18 17: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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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围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校门、围墙是实现中小学幼儿园100%封闭化管理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学校校门、围墙达标建设和安全管理,迅速对辖区内每一所学校校门、围墙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校门、围墙缺失、不完整或不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确保到7月底每一所学校校门、围墙完整、达标,100%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排查整治工作要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确保排查整治不漏一校、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包括

幼儿园、教学点、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一贯制学校、高中、完中、中等职业学校。整治的内容包括无校门、围墙,或校门、围墙不完整、不达标,尚未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校门、围墙已达标,以及已撤并或闲置的学校不列入本次排查整治范围。

三、排查整治标准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要求,并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学校校门、围墙排查整治达标的标准如下:

(一)围墙。围墙包括混凝土砌块围墙、铁艺围墙(栅栏式围墙)等实体防范设施(设计标准参照12J003《室外工程》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高度应不低于2米,铁艺围墙(栅栏式围墙)应加设防攀爬装置;新建、重建围墙单价按不高于800元/米测算资金需求,改扩建及维修加固围墙按各地实际成本测算资金需求。

(二)校门。校门由门(金属门、围栏门、伸缩门、木门)、门柱、门卫值班室(学校出入口设置)等构成,门的高度应不低于2米,有条件的地方要独立设置值班室,或统筹使用临近校舍、房屋设置成值班室;新建、重建校门按照不高于15万元/座测算资金需求,改扩建及维修加固校门按各地实际成本测算资金需求,原则上不高于5万元/座。

(三)封闭式管理。学校校园具有完整的校门、围墙,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其他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要专门成立排查整治工作组,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大门、围墙安全隐患为主要内容的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是本校(园)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本校(园)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确保学校大门、围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落实排查整治措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不留盲区死角,要覆盖到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对于没有校门、围墙或校门、围墙不完整,无法实现100%封闭化管理的,要尽快补建。对排查出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围墙、校门(包括无基础、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倾斜、开裂、变形、使用年限较长等),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安全围挡,落实专人看管,严禁师生及周围群众靠近,同时制定重建方案,尽快拆除重建。对于未达到标准的校门、围墙,如围栏(防护栏)不牢固、墙面面砖或石材破损脱落、围墙高度不够、防攀爬装置缺失等,要及时维修加固。各地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大门、围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多渠道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各地要落实学校大门、围墙建设和投入的主体责任,在统筹使用近期下达的2021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县级资金筹措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存在问题的学校大门、围墙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学校大门、围墙需要维修加固或零星设施购置的,可统筹学校公用经费解决。

(四)及时报送整改工作方案。各地要结合本次排查整治的结果,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时间要求,同时,要想方设法落实建设资金,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施工组织,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在7月底前所有学校大门、围墙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并整改到位。请各市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指导,严格审核所辖县(市、区)每一所学校大门、围墙排查整治摸底数据及整改工作方案,于5月23日前将由市、县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围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表》(详见附件)以PDF格式报至我厅基建处邮箱:gxjytjj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罗和平,0771—5815157;李少波,0771—5815513。电子邮箱:gxjytjjc@163.com。

附件:1.广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围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表

      2.广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围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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