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2日 |
| 标 题: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获得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名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教资助〔2025〕2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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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要求,经县、市和自治区三级审核,确定潘永全等7822名基层服务人员获得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已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5〕71号),将补助资金预算下达至各相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补偿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为其补偿,要求在2025年11月底前直接将补偿经费返还毕业生本人。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为获得补偿资助的学生建立档案,做到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步归集整理。
联系人及电话:玉老师,0771—5815566。
附件:2025年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