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教育资助

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1-04-09 14: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打赢脱贫攻坚战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精神全面展示和宣传脱贫攻坚学生资助成效,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决定开展2021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9日—5月31日。

三、活动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四、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我厅负责提供《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电子版,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印制成册并分别发放给所属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另行通知。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我厅负责印制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在相应学校校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初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在高等学校按每校2套进行张贴;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政策宣传海报1套,在全区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在高等学校按每校2套进行张贴;广西脱贫攻坚资助成效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在高等学校按每校2套张贴。同时,我厅提供《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印制并在所辖幼儿园中按每园1套进行张贴。

(三)开展资助主题书法活动。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至高等教育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的书法活动。

此次书法活动由广西艺术学院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区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的征文活动。

此次征文活动由广西师范大学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资助主题演讲活动。在全区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的演讲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开展印发“三封信”的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各地、各学校分别编印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或其家长的三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三封信模版内容另行通知。

除上述活动外,各地各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我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及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各校要在校内长期设立固定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便于学生随时查阅了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版等方式,将学生资助政策和优秀受助学生的感人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具体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一是确保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内容。二是把学生资助政策前移一个学段进行宣传,印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适当增加当地出台的一些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分别免费发放给所有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毕业班学生。三是将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发到所属学校,并督促其按要求及时张贴。四是设立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互动平台。五是组织所属学校开展好资助主题书法、征文和演讲比赛。

2.高等学校。一是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印发《致高校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法、征文和演讲比赛。三是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入伍服义务兵役代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等资助政策,让学生全面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六是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获贷学生的征信和还款知识教育。

3.中等职业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法、征文和演讲比赛。三是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4.普通高中。一是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法、征文和演讲比赛。三是大力宣传高中免学杂费、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动师生以多种形式在宣传栏上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5.初中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初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并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法比赛。三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6.小学(含教学点)。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并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法比赛。三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7.幼儿园。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有关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2—3张图片等)于6月1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zzb@gxedu.gov.cn。联系人及电话:于丹,0771—5815566。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4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