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626985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19年01月03日 |
标 题: 桂教规范〔2019〕1号: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教规范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 |
各有关高等学校:
《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实施意见抓紧制定本校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于2019年3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我厅高教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gjc@126.com。如学校已出台本校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有关文件,可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罗恒,0771—5815185,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14室。
附件: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1月3日
附件
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设广西高水平本科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推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高校要出台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方案,及时修订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大纲,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
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实施广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坚持以师生为中心,把握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优化内容供给、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激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师生的获得感。
三、强化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强化专业育人功能。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每一位教师的立德树人意识,完善教学设计,加强教学管理,梳理各门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推出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精品专业课程,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形成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四、构建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全面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师德师风考核档案,加强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运用,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五、提高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高校要更加关心教师的成长,充分发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作用,完善教师进修培训制度,要求教师每年参加一定学时数量的教学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和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加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新入职教师教学准入制度,发挥经验丰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在全区开展各类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激励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高校应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确保对基层教学组织的经费投入,并纳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加大对基层教学组织的奖惩力度。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加大对教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教师学术水平,实施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
六、完善教师教学评价激励制度。把课堂教学作为教师工作的第一要务。高校要建立并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明确不同类型教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严格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推动教授、高层次人才走上本科教学一线。加强对教师育人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评价与考核,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教学奖励力度不低于科研奖励力度。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施行本科教学工作考评一票否决制。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中把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作为同等重要的依据,对主要从事教学工作人员,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额度,保证合理的工资水平。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给予合理发展晋升空间。健全教师分流和流动机制,建立教师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师整体育人水平。除特殊情况外,发现有其他教师顶替教授本人上课等情况的,将取消双方在各类评优评先及人才评选中的评审资格。学校要把给本科生授课情况作为教师评聘副教授、教授的基本条件。连续两年不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副教授,无特殊理由的,不再聘任教授、副教授职称。
七、突出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本科高校要把办学重心放在本科教育上,将教育教学资源向本科教育聚集。同时举办本专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本科高校,逐步缩减专科层次办学规模或退出专科层次办学,加快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2000年之后举办本科教育的高校应加快发展,积极探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八、增强本科教育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积极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深化高校本科专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升级优化原有优势专业,新建一批服务广西新旧动能转化、产业升级改造的专业,淘汰一批办学水平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质量低的专业,提升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主动布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养老护理、儿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建立健全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实行专业办学条件主动公开制度,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高校应积极引导毕业生投身广西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基层,建设美丽广西。
九、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应用型高校应明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地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2000年之后举办本科教育的高校(含民办本科高校)每所认定3—5个应用型试点专业。以创新驱动、服务优先、特色发展、总量控制为原则,支持其他高校对接广西九张创新名片需求举办应用型试点专业。继续推进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涉及专业列入应用型试点专业,不占总体名额。
十、强化人才培养工作标准化导向。高校要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意识,按照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审核评估的指标体系强化教学基础建设,到2020年生师比、实验教学条件等方面明显改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认证标准,提升专业建设水平。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构建富有办学特色的教育标准。高校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课程质量标准,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学籍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管理办法,适当提高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把好人才培养出口关。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提升学生健康素质和审美能力,增强劳动意识,养成劳动习惯。
十一、推进一流特色本科专业建设。适应新时代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推动高校及时调整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期更新教学大纲,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要率先在建设学科建成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至少有8个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点,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应至少有1个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点,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项目应至少有1个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专业点。实施特色本科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以特色专业建设为主线,一体化推进专业建设、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教学能力建设和对外开放合作,建设一批自治区级一流特色本科专业。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支持高校参加权威组织实施的各类本科专业认证和评估。
十二、改革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坚持从严治校,依法依规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本科教学秩序。推进本科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实行“1+3”“2+2”等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辅修专业。完善学分制,推动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鼓励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等获取学分。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探索为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学位,增强学生学习的荣誉感和主动性。
十三、持续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创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通过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激发求知欲望,提高学习效率,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控制大班教学数量,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采取大班、中班和小班、长课和短课有机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堂教学。鼓励慕课、翻转课堂和混合式教学的研究与应用,构建“网络自主学习+课堂深度研讨”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信息化学习素养,提高学生上课的就座率、抬头率。推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广泛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探究式、案例式、项目式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动课堂教学公开,完善听课和观课制度。重点建设公共基础课改革示范课、专业基础课示范课、专业核心课示范课、通识教育示范课。
十四、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监督管理。整顿教学秩序,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业管理。强化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主的评价导向,完善学生学业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推动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的指导和管理,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全程管理,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各环节进行严格监控,严厉查处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十五、强化学生学业指导与服务。完善学生学业辅导制度,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高校要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多校区办学带来的教师对学生指导不充分的问题。建立“辅导员—学生—家长—教师”为一体的学业预警制度。对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应提醒并指导其及时转换至适合自己的专业继续学习。对在本科专业学习有困难的允许转为专科。对在本校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探索开展试点,允许其转入低于当年相同生源地学生同段投档分数线的学校或成人教育学院继续完成学业。
十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训练、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改革。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社会需求对接平台。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一批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对创新创业教育取得重要成果的高校予以奖补。发挥“互联网+”大赛等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的引领推动作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支持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获取多种资格和能力证书,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十七、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试点。注重个性化培养,探索并完善导师制,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强化通识教育,促进学科交叉,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训练,提高学业挑战度,提高学生综合素养。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生升学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达到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平均水平;2000年(含2000年)之前已举办本科教育的其他高校应达到全国西部高校或全国同类高校的平均水平;自治区级本科特色专业应当达到全国同类专业平均水平。
十八、加快本科教育国际化步伐。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主动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加快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培养本科生,并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投入和管理,切实提高项目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项目学生出国比例。支持中外高校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创造条件支持学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交流学习。选派优秀教师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修、访学或开展学术交流,提升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本科生出国留学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达到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平均水平;2000年(含2000年)之前已举办本科教育的其他高校应达到西部高校或全国同类高校的平均水平;自治区级本科特色专业应当达到全国同类专业平均水平。
十九、提升本科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出台本科高校共享智慧教室、共享智慧实验室建设指南,推动高校改造传统教室,建设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建设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提高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施更加精准的教育教学。建立全区高校智慧教学系统,推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其他优质课程学生跨校选修,逐步形成高校间学分互认与转换合作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受益面。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获得不少于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00年(含2000年)之前已举办本科教育的其他高校,应获得不少于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由高校对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的课程和项目给予奖励。每一位本科生、教师都要有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经历。按学年度对人均选用在线开放课程门数、区内高校之间在线开放课程学分互认总量排名前列的高校进行奖励。
二十、深化全方位多渠道协同育人。继续开展本科高校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全区高校加强校际协同,深化合作办学,推动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整体提升广西高校人才培养水平。强化科研与教学协同育人,推动高校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相促进,推进科研与教学互动融合,建立科教融合的育人机制,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将行业、产业前沿技术融入教材,高校的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等要向本科生开放,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本科人才培养。推动产学研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积极争取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开展协同育人,完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树立一批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示范平台(基地)。加快发展新工科,推进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作,促进医教协同,深化农科教结合,推动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深化宣传部门与高校共建新闻学院(系)。
二十一、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保障体系。构建以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把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作为评价大学的首要指标,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重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教育质量信息监测平台。建立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管理部门、学术组织、第三方等共同监督责任,以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评估结果公示和整改落实等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开。规范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强化评估认证结果的应用,建立评估结果公示和约谈、整改复查机制。建立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人才培养、需求分析、标准制订、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强化教师学术诚信和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将建设质量文化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二十二、增加本科教育教学经费投入。高校要统筹财政等各种资金加大对本科教育的投入,逐步提高教学支出占总支出比例,对国家和自治区级各类教学项目按要求予以经费保证。优化教学支出结构,提高用于教学激励、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研究、实践实训等方面的支出。高校要加快融入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对接产业和人才需求,积极引入各种社会资金和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自治区教育厅在有关经费安排中进一步加大对本科教育的投入。
二十三、明确主体责任。高校要承担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水平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增强全体教职员工育人意识和育人本领。高校要以学生为中心,以本科教学为核心,认真研究本科教育状况,深入剖析本科教育教学问题,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从体制机制入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措施。高校应明确本科教育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由党政一把手负责、教务处牵头、教学单位为基础、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本科教育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高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专题研究,书记校长要亲自抓本科教育,及时协调解决本科教育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校内各部门协调配合,层层压实责任,把相关部门落实本科教育任务情况列入考核内容。院系负责人和基层教学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组织实施好本科教育工作。高校要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方面为基层管理人员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广西本科教育水平提升工作的规划部署、推进实施、协调落实、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本科高校校长每年向自治区教育厅进行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述职制度,推动高校领导班子加大精力投入本科教育。健全督导追责机制,将建设任务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建设进展严重滞后,建设任务完成不到位的,施行约谈整改制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选树一批重视本科教育、有效推进本科教育改革的先进典型并加以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