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3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661098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成文日期:2015年09月14日
标  题: 桂教规范〔2015〕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教规范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4日

桂教规范〔2015〕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5-09-14 13: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5年9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43号)精神,督促市、县政府依法落实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责任,加快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1﹞2号)要求,结合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职责为主线,以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为重心,以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为着力点,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工作制度为基础,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结合,发挥教育督导监督、导向、激励、调控功能,保障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督导评估的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督导评估,正确引导各级政府重视和关心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引导学校加强内涵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科学性原则。运用现代教育管理和评价的理论、方法,科学总结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诊断职业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确保督导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为各级政府的职业教育决策和政策调整提供可靠依据,为学校科学管理和教育改革提出指导意见。

(三)实效性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对政府依法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运用督导结果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不断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发展性教育评估理念,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和进步程度实施监测与评估,推动各地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改革创新,努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及发展水平等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四、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对各市人民政府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本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进行督导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5年至少实施一次专项督导或综合督导。

五、督导评估的对象

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

六、督导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一)实施程序。

⒈ 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填写《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撰写自查报告,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2.市级人民政府按上级要求组织本市所辖县(市、区)进行自查自评,汇总并填写《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撰写自查报告,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⒊ 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评估计划及市级政府自查自评情况,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并向当地政府反馈评估意见。被督导评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督导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书面督导评估意见1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4.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发布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督导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

5.自查报告及《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有关数据以教育事业报表、经费报表中数据为准。

(二)评估方法。

1.督导评估工作采取材料审核评估与实地督导评估相结合。

2.收集审核信息的主要方法包括听取汇报、审计经费、查阅资料、调查问卷、实地考察学校办学条件,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3. 分析评价信息。督导评估组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参照调查问卷结果,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三)结果认定。

督导评估结果由自治区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发布。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 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七、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被督导评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督导报告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认真整改,在督导报告发布日起3个月内,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二)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市政府进行督导的结果纳入当年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政府教育工作的依据。对督导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违反法律法规、截留、挤占、挪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拖欠教师工资、套取学生资助金、中等职业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中等职业教育督导检查结果。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及要求

分值

评分办法

检查方式

县自评得分

扣分依据

市复核得分

扣分依据

自治区评估得分

扣分依据

A1

政策制度

(25分)

B1职业教育规划

1.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计1分,未纳入不计分。

2.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自治区规定指标要求的计2分,不达到60%的不计分,达到60%以上的按比例计分。

3.有两个以上的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计1分,每少一个扣0.5分。

4分

查政府工作报告、决议,市、县(市、区)委常委会,市、县(市、区)长办公会记录;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责任书及督导通报;学校报表,学校专业设置和发展规划等。

B2联席会议制度

1.市、县(市、区)政府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职业教育会议,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计2分,未达到要求不计分。

2.落实乡镇政府(含办事处、社区,下同)和相关职能部门职业教育工作职责,签订职业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职业教育工作任务计1分,不完成不计分。

3分

A1

政策制度

(25分)

B3就业准入与职业资格

1.政府相关部门要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制度,企业用工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计2分,未落实不计分。

2.学校全面推进和完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毕业生获取“双证率”达80%以上计1分,“双证率”低于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1分。

3分

查阅资料、走访企业和群众,对照毕业考试和查阅资格认证学生花名册等

B4教产合作与校企合作

1.建立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各社团及行业组织的经常性的协商机制和工作平台计1分,未建立不计分。

2.制定促进职业学校与规模企业合作办学的规章制度计1分,未制定不计分。

3.校企合作模式多样,企业参与程度高,学校与市场、企业合作密切计2分,未开展校企合作不计分,效果不好酌情扣分。

4分

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师生群众等

B5学生资助与免学费

1.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免学费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足额下拨计1分;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制度,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给学生计1分,不及时或不足额不计分。

2.地方配套经费足额到位计2分,否则不计分。

3.发现克扣、挪用、虚报人数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现象的本项不计分。

4分

查阅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划拨的文件、发放花名册,走访学生等

A1

政策制度

(25分)

B6质量保障与评价考核

1.健全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和评估标准,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督导检查或评估计1分,否则不计分。

2.建立技能大赛制度,定期开展技能大赛,认真组织学校参加市、自治区、国家组织的技能比赛计1分,否则不计分。

3.建立行业、企业参与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吸收行业、企业等参加教育质量评估计1分,否则不计分。

3分

查阅相关资料,学生参赛并获奖的相关登记等

B7教育管理与教师队伍管理

1.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制度计1分,否则不计分。

2.建立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计1分,未建立不计分。

3.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计1分,否则不计分。

4.落实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计1分,否则不计分。

4分

查阅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相关制度资料,走访、调查师生等

A2

经费投入

(25分)

B8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

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逐步提高,否则酌情扣分。

4分

财政总决算报表,及教育局相关会计资料。

A2

经费投入

(25分)

B9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

1.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计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对经费的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督查记录计1分,否则不计分。

4分

财政总决算报表,及教育局相关会计资料。

B10中职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与普通高中之比

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与普通高中之比不低于1。否则酌情扣分。

4分

财政总决算报表,及教育局相关会计资料。

B11中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

按自治区制定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规定公用经费计4分,否则不计分。

4分

财政总决算报表,及教育局相关会计资料。

B12师资队伍建设师均投入经费年增长率

1.财政安排中职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各地按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计2分,低于不计分。

2.教师培训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计1分,否则不计分。

3分

财政总决算报表,及教育局相关会计资料。

B13免学费的中职学生数符合政策规定

对公办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经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按当地同类同专业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符合上述规定的计3分,应免(补)未免(补)的不计分。

3分

查免学费学生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和名册

A2

经费投入

(25分)

B14获得国家助学金的中职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中,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100%计1分;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人数占非涉农专业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20%计1分;低于不计分。

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计1分,否则不计分)。

3分

查免学费学生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和名册

A3

办学条件

(35分)

B15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

各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计4分,达不到不计分,部分达到的酌情扣分。

4分

对照自治区定标准实地考察调研

B16生均实训基地建筑面积

有实习实训基地,且达到自治区制定标准计3分,无基地不计分,有基地未达标扣1-2分。

3分

对照自治区定标准实地考察调研

B17生均仪器设备价值

1.每个专业都有相应的仪器设备,骨干专业还需有专门的实训室或者实习实训基地计1分,否则不计分。

2.生均仪器设备值按照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计2分,否则酌情扣1-2分。

3分

对照标准,查实习实训设备购置登记表,实地查看等

B18教学用计算机拥有量

教学用计算机拥有量每百名学生不少于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相关规定计3分,生均每少一台扣1分,扣完为止。

3分

查设备购置清单,实地查看等

A3

办学条件

(35分)

B19专任教师生师比

1.按照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配足专任教师计2分,达不到酌情扣分。

2.生师比应达到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相关规定计2分,达不到酌情扣分。

4分

查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B20自治区市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比例

自治区市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比例达到自治区合格学校评估规定的标准计2分,否则不计分。

2分

查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B21“双师型”教师比例

“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相关规定计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

4分

查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B2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相关规定计3分,达不到酌情扣分。

3分

查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B23教师学历达标率

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定计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

4分

查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B24兼职教师比例

兼职教师比例达到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相关规定计2分,达不到酌情扣分。

2分

查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A3

办学条件

(35分)

B25教师培训规模

1、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参与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人数达到专任教师人数的15%以上计1分,否则不计分。

2.每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参与培训不少于教师总数的30%,计1分,否则不计分。

3.落实每五年一个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计划计1分,否则不计分。

3分

查教师培训计划、文件和记录。

A4

发展水平

(15分)

B26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

职中与普高招生比达到1:1计3分,达到4:6计2分,达不到4:6不计分(县级含送生数)。

3分

招生计划分配表和相关资料

B27职业培训规模

有效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计3分,未完成培训任务的酌情扣分。

3分

查培训相关资料、走访培训学员等

B28中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计3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分

查就业协议、合同,就业学生名册,走访学生和家长等

B29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满意度

达到80%以上计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分

设置调查表,查统计情况

B30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特色

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培养模式等方面有创新举措,有特色,且在自治区内有一定影响,具有推广价值计4分,否则由督导组根据政府提供的书面汇报材料及全面督导情况,综合认定并酌情给分。

4分

督导组根据政府提供的书面汇报材料及全面督导情况,综合认定并建议是否酌情扣分。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

市(县):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1   政策制度情况调查表

指标分类

政策建设

制度创新

指标名称

B1职业教育规划

B2联席会议制度

B3就业准入与职业资格

B4教产合作与校企合作

B5学生资助与免学费

B6质量保障与评价考核

B7教育管理与教师队伍管理

填报说明

提供规划文本

提供政策文件及其落实情况材料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情况材料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效果材料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情况材料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效果材料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效果材料

上报内容

表2:经费投入情况调查表

指标

分类

总量投入

专项投入

指标

名称

B8.1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亿元)

B8.2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亿元)

B8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

B9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

B10.1中职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元/生)

B10.2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元/生)

B10中职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与普通高中之比

B11.1中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元/生)

B11中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占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比例(%)

B12.1师资队伍建设当年投入经费(万元)

B12.2师资队伍建设上年投入经费(万元)

B12师资队伍建设师均投入经费年增长率(%)

B13.1免学费的中职学生数(万人)

B13免学费的中职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填报

说明

公式计算,B8=B8.1/B8.2

提供市级制定的中职生均经费标准的文件或依据

公式计算B10=B10.1/B10.2。提供相关制度文件

公式计算,B11=B11.1/B10.1*100%

公式计算,B12=(B12.1-B12.2)/B12.2*100%

公式计算,B13=B13.1/B26.2*100%

上报

内容

表3:办学条件情况调查表

指标分类

基础设施

教师队伍

指标名称

B15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

B16生均实训基地建筑面积(m2/生)

B17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B18教学用计算机拥有量(台/百生)

B19.1专任教师数(人)

B19专任教师师生比

B20.1自治区市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数(人)

B20自治区市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比例(%)

B21“双师型”教师比例(%)

B2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B23教师学历达标率(%)

B24兼职教师比例(%)

B25教师培训规模(万人次)

填报说明

全市达到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学校的比例

全市中职专任教师数(含兼职教师)与在校学生数的比,

公式计算B19=B19.1:(B26.2*10000)

指自治区市级评选出来的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

公式计算B20=B20.1/B19.1*100%

指全市中职教师中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

全市中职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所占的比例

全市中职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

全市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量的比例

市级当年开展中职教师培训的总人次数

上报内容

表4:发展水平情况调查表

指标分类

发展规模

教育质量

指标名称

B26.1中等职业学校数(所)

B26.2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万人)

B26.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万人)

B26.4普通高中招生数(万人)

B26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

B27职业培训规模(万人次)

B28中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B29中等职业教育
的社会满意度(%)

B30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特色

填报说明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与普通高中招生数的比,公式计算,B26=B26.3/B26.4

当年中等职业学校(机构)面向社会开展的各类职业培训的数量

全市中职毕业生当年一次性就业的比率

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两种方式,调查对象包括用人单位、家长和学生等多种主体,回收的有效问卷应不低于100份,实地走访对象不少于20人。提供调查问卷样本和实地走访记录(附10)

提供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在宏观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改革、顶岗实习、信息化教学水平、教材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特色、经验和优势的文字材料(附11)

上报内容


文件下载: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