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661098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15年09月14日 |
标 题: 桂教规范〔2015〕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教规范 |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4日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5年9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43号)精神,督促市、县政府依法落实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责任,加快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1﹞2号)要求,结合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职责为主线,以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为重心,以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为着力点,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工作制度为基础,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结合,发挥教育督导监督、导向、激励、调控功能,保障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督导评估的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督导评估,正确引导各级政府重视和关心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引导学校加强内涵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科学性原则。运用现代教育管理和评价的理论、方法,科学总结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诊断职业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确保督导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为各级政府的职业教育决策和政策调整提供可靠依据,为学校科学管理和教育改革提出指导意见。
(三)实效性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对政府依法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运用督导结果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不断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发展性教育评估理念,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和进步程度实施监测与评估,推动各地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改革创新,努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及发展水平等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四、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对各市人民政府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本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进行督导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5年至少实施一次专项督导或综合督导。
五、督导评估的对象
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
六、督导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一)实施程序。
⒈ 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填写《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撰写自查报告,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2.市级人民政府按上级要求组织本市所辖县(市、区)进行自查自评,汇总并填写《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撰写自查报告,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⒊ 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评估计划及市级政府自查自评情况,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并向当地政府反馈评估意见。被督导评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督导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书面督导评估意见1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4.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发布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督导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
5.自查报告及《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有关数据以教育事业报表、经费报表中数据为准。
(二)评估方法。
1.督导评估工作采取材料审核评估与实地督导评估相结合。
2.收集审核信息的主要方法包括听取汇报、审计经费、查阅资料、调查问卷、实地考察学校办学条件,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3. 分析评价信息。督导评估组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参照调查问卷结果,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三)结果认定。
督导评估结果由自治区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发布。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 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七、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被督导评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督导报告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认真整改,在督导报告发布日起3个月内,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二)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市政府进行督导的结果纳入当年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政府教育工作的依据。对督导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违反法律法规、截留、挤占、挪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拖欠教师工资、套取学生资助金、中等职业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中等职业教育督导检查结果。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细则
(试行)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
市(县):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1 政策制度情况调查表
指标分类 |
政策建设 |
制度创新 | |||||
指标名称 |
B1职业教育规划 |
B2联席会议制度 |
B3就业准入与职业资格 |
B4教产合作与校企合作 |
B5学生资助与免学费 |
B6质量保障与评价考核 |
B7教育管理与教师队伍管理 |
填报说明 |
提供规划文本 |
提供政策文件及其落实情况材料 |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情况材料 |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效果材料 |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情况材料 |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效果材料 |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其落实效果材料 |
上报内容 |
表2:经费投入情况调查表
指标 分类 |
总量投入 |
专项投入 | ||||||||||||
指标 名称 |
B8.1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亿元) |
B8.2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亿元) |
B8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 |
B9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 |
B10.1中职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元/生) |
B10.2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元/生) |
B10中职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与普通高中之比 |
B11.1中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元/生) |
B11中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占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比例(%) |
B12.1师资队伍建设当年投入经费(万元) |
B12.2师资队伍建设上年投入经费(万元) |
B12师资队伍建设师均投入经费年增长率(%) |
B13.1免学费的中职学生数(万人) |
B13免学费的中职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填报 说明 |
公式计算,B8=B8.1/B8.2 |
提供市级制定的中职生均经费标准的文件或依据 |
公式计算B10=B10.1/B10.2。提供相关制度文件 |
公式计算,B11=B11.1/B10.1*100% |
公式计算,B12=(B12.1-B12.2)/B12.2*100% |
公式计算,B13=B13.1/B26.2*100% | ||||||||
上报 内容 |
表3:办学条件情况调查表
指标分类 |
基础设施 |
教师队伍 | |||||||||||
指标名称 |
B15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 |
B16生均实训基地建筑面积(m2/生) |
B17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
B18教学用计算机拥有量(台/百生) |
B19.1专任教师数(人) |
B19专任教师师生比 |
B20.1自治区市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数(人) |
B20自治区市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比例(%) |
B21“双师型”教师比例(%) |
B2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
B23教师学历达标率(%) |
B24兼职教师比例(%) |
B25教师培训规模(万人次) |
填报说明 |
全市达到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学校的比例 |
全市中职专任教师数(含兼职教师)与在校学生数的比, 公式计算B19=B19.1:(B26.2*10000) |
指自治区市级评选出来的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 公式计算B20=B20.1/B19.1*100% |
指全市中职教师中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 |
全市中职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所占的比例 |
全市中职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 |
全市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量的比例 |
市级当年开展中职教师培训的总人次数 | |||||
上报内容 |
表4:发展水平情况调查表
指标分类 |
发展规模 |
教育质量 | |||||||
指标名称 |
B26.1中等职业学校数(所) |
B26.2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万人) |
B26.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万人) |
B26.4普通高中招生数(万人) |
B26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 |
B27职业培训规模(万人次) |
B28中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
B29中等职业教育 |
B30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特色 |
填报说明 |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与普通高中招生数的比,公式计算,B26=B26.3/B26.4 |
当年中等职业学校(机构)面向社会开展的各类职业培训的数量 |
全市中职毕业生当年一次性就业的比率 |
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两种方式,调查对象包括用人单位、家长和学生等多种主体,回收的有效问卷应不低于100份,实地走访对象不少于20人。提供调查问卷样本和实地走访记录(附10) |
提供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在宏观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改革、顶岗实习、信息化教学水平、教材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特色、经验和优势的文字材料(附11) | ||||
上报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