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681711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14年05月13日 |
标 题: 桂教基教〔2014〕1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教基教 |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3日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4年5月1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引导和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多元普惠幼儿园的认定
(一)认定对象。
由国有企业、优质公办园、社会组织、个人等多方社会力量举办的,经评审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要求的幼儿园,认定为多元普惠幼儿园。
(二)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每年3月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申请表》。
2.组织评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对达到多元普惠幼儿园条件的予以初步认定。
3.公示认定。将拟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予以认定为多元普惠幼儿园,并由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多元普惠幼儿园”星级牌匾。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时间为每年4月至5月。
4.签订协议。凡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当地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其签订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上报备案。各市教育局在每年6月将评审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名单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多元普惠幼儿园支持政策
(一)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补助机制。自治区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补助机制,对经过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给予生均补助经费,实行升级奖励,促进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
(二)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师资扶持机制。各县(市、区)统筹安排,从公办幼儿园派驻师资对多元普惠幼儿园进行帮扶,包括选派1名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到结对幼儿园挂职1—2年,选派1—2名教学骨干到结对幼儿园任教1—2年。每所市级示范以上的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多元普惠幼儿园。
(三)开展师资培训。对经过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享受同等的培训政策。
(四)其它政策扶持。在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具体扶持政策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三、多元普惠幼儿园的管理
(一)完善分类管理办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办园条件、在园幼儿数量、幼儿园等级、办园质量等因素,对辖区内多元普惠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分级奖补,引导多元普惠幼儿园自觉自律,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增强公益性责任。
(二)规范收费管理。多元普惠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对办园水平较高、办园具有特色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其最高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自治区三星、二星标准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其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可视办园成本比同辖区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分别上浮适当比例,最高收费标准可由当地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报当地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三)加强财务审计。多元普惠幼儿园应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政府部门财务审计。多元普惠幼儿园奖补资金可用于教职工社会保险、园所维修改造、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方面。
(四)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学前教育信息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多元普惠幼儿园名单、财政补助补贴情况等要在县(市)区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集中予以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过程性监管。各级教育、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加强对多元普惠幼儿园的监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多元普惠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多元普惠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多元普惠幼儿园。对恶意套取、挪用奖补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多元普惠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2014年认定首批多元普惠幼儿园,2015年起每年对新申报的幼儿园进行认定。经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多元普惠幼儿园的退出视具体情况处理:自愿退出多元普惠幼儿园的,须提前一年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退出后,在园幼儿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年度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多元普惠幼儿园资格,收回当年奖补资金,停止享受政府对多元普惠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取消办园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
3.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申请表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
多元普惠幼儿园是指符合各地幼儿园布局规划,由社会组织、国有企业、优质公办园、个人等多方社会力量按国家和自治区办园标准举办的,接受政府补助,参照同类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教育费、保育费标准收费,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的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多元普惠幼儿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园舍安全和证照齐全
(一)园舍建设规范。
园舍建设基本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检测合格;在建工程具有立项或建设许可的明确批文;园舍有明晰的产权证书(或具有期限不少于5年的园舍《租用合同》)。
单门独院,环境规划合理,幼儿游戏、学习、休息等空间布局得当;园舍场地平整,硬、软质地面相互搭配,适当绿化和美化。
(二)园舍确保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具有严格的、全面的幼儿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全园无安全隐患。
按照幼儿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的要求,安装必要的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加固、加高围墙,设置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室内外通道适宜幼儿进出,消防通道保证安全通畅;维护园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交通便利。
(三)办园证照齐全。
办园申报材料完整,相关证件合法齐全。包括: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等。
二、办园规模和行为
(一)班级规模和人数。
有一定的办园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个班,设有大、中、小班,每班幼儿人数不超过规范办园定额5人;全园幼儿总数,县(区)城镇幼儿园不低于90人,农村(含乡镇)幼儿园不低于60人。
(二)卫生与食品安全。
卫生设施清洁安全,做到一孩一杯一巾,有流动水洗手,能满足在园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需求;厨房设施齐全并符合卫生标准;膳食制度健全,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食品采购人员具备儿童营养学基本知识,厨师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能力和良好习惯;全园教职工均有定期体检的真实材料和健康结论。
(三)环境与设施设备。
园舍环境安全,有基本适应保教需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有幼儿专用活动室、盥洗室、食堂、保健室等;幼儿活动用房在三层(含三层)以下。户外活动面积生均不低于2平方米,室内面积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教寝合一的活动室应达到生均2平方米。
室内外设施设备适宜不同年龄段幼儿使用,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自主活动的需求;桌、椅、教(玩)具材质、规格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数量适宜;攀、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运动器械设置合理。
(四)人员配备及要求。
配备专职园长和专职保教人员,保教人员原则上每班两教一保;专(兼)职保健、安保等人员按需配备。
园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接受过自治区幼儿园园长培训,有上岗证,并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接受过保育专业技术培训,有上岗证;其它岗位人员根据需要达到学历要求,持证上岗。
全园教职工进修、培训具有制度保障,并有证明材料,每人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次以上。
三、普惠措施和公益形象
(一)普惠措施。
制订有公益性入园规定并付诸实施不少于一年,已享受减免优惠人数达到或超过在园幼儿总数的10%;对服务区域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收费有明确的减免措施;不歧视困难家庭幼儿。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审批(备案)手续齐全;执行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幼儿伙食费收支平衡,必须专款专用;根据贫困家庭收入情况设立灵活的缴费时限;没有不合理收费项目。
(三)财务管理。
实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制度;收费程序公开,分类明确;会计制度完备,支出审批规范;收支帐目清楚,定期公布结算;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拖欠工资现象。
(四)公益形象。
具有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措施和规划;对园内贫困幼儿有明确的资助制度;园领导带头捐助贫困幼儿。
四、管理水平和社会评价
(一)制度建设。
人、财、物管理制度健全;所有工作岗位均有明确的责任人;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教研制度建立健全,人员素质、保教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相关佐证材料。
(二)人事管理。
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保教人员相对稳定,每学年保教人员流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三)保教水平。
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幼儿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建立良好的班级常规;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没有“小学化”教学倾向。
提供适宜幼儿游戏、学习、操作的材料;幼儿读物人均不低于4本;员工业务书籍人均不低于10本。
(四)社会评价。
园领导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保教团队有较强的亲和力;近两年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家长对保教人员的满意率不低于80%;家长和保教人员对园领导的满意率不低于80%。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评估指标 |
分值 |
记分说明 |
一、园舍安全和证照齐全 100分 |
(一)园舍建设规范(40分) |
1. 园舍建设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 |
5 |
|
2. 安全检测合格:有相关证明材料,无危房和其他不安全设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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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建工程具有立项或建设许可的明确批文; |
10 |
|||
4. 园舍具有明晰的产权证书(或具有期限不少于5年的园舍《租用合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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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单门独院、环境规划合理,幼儿游戏、学习、休息等空间布局得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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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园舍场地平整,硬、软质地面搭配合理,有一定的绿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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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园舍确保 安全 (35分) |
7. 坚持安全第一;具有严格的、全面的幼儿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全园不存在安全隐患;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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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安装必要的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加固、加高围墙,设置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室内外通道适宜幼儿进出,消防通道保证安全通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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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维护园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交通便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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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办园证照 齐全 (25分) |
10.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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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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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为幼儿提供膳食的,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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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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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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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园 规模和行为 110分 |
(四) 班级规模 和人数 (20分) |
15.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设有大、中、小班; |
10 |
|
16.每班幼儿人数不超过规范办园定额5人;全园幼儿总数,县(区)城镇不低于90人,农村(含乡镇)不低于60人。 |
10 |
|||
(五) 卫生与食品安全 (25分) |
17. 卫生设施清洁安全,一孩一杯一巾(有流动水洗手),可以满足在园幼儿需求;厨房设施齐全并符合卫生标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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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膳食制度健全,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
5 |
|||
19. 食品采购人员具备儿童营养学基本知识,厨师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的知识、能力和习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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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全园教职工均有定期体检的真实材料和健康结论。 |
5 |
|||
(六) 环境与设施设备 (30分) |
21.园舍环境安全,有基本适应保教需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有幼儿专用活动室、盥洗室、食堂、保健室等;幼儿活动用房在三层(含三层)以下。 |
10 |
||
22. 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户外活动面积生均不低于2㎡; |
5 |
|||
23. 室内面积生均不低于1.5㎡,教寝合一的活动室应达到生均2㎡; |
5 |
|||
24.室内外设施设备适宜不同年龄段幼儿使用,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自主活动的需求;桌、椅、教(玩)具材质、规格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数量适宜;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运动器械设置合理。 |
10 |
|||
(七) 人员配备 及要求 (35分) |
25. 配备专职园长和专职保教人员,原则上每班两教一保;专(兼)职保健、安保人员按需配备; |
10 |
||
26. 园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接受过自治区幼儿园园长培训,有上岗证,并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
5 |
|||
27. 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
5 |
|||
28. 保育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接受过保育专业技术培训,有上岗证; |
5 |
|||
29. 其他岗位人员根据需要达到学历要求,持证上岗; |
5 |
|||
30. 全园教职工进修、培训具有制度保障,并有证明材料,每人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次以上。 |
5 |
|||
三、普惠措施和公益形象 165分 |
(八) 普惠措施(40分) |
31.具有公益性入园规定并付诸实施不少于一年; |
10 |
|
32. 对服务区域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收费有明确的减免措施;已享受减免优惠人数达到或超过在园幼儿总数的1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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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不歧视困难家庭幼儿。 |
10 |
|||
(九) 收费标准(60分) |
34.收费标准审批(备案)手续齐全;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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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执行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
10 |
|||
36.幼儿伙食费收支平衡,必须专款专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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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根据贫困家庭收入情况设立灵活的缴费时限; |
10 |
|||
38.没有不合理收费项目。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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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财务管理(40分) |
39.实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制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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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收费程序公开,分类明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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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会计制度完备,支出审批规范;收支帐目清楚,定期公布结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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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拖欠工资现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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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公益形象(25分) |
43. 具有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措施和规划;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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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对园内贫困幼儿有明确的资助制度; |
10 |
|||
45. 园领导带头捐助贫困幼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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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水平和社会评价 125分 |
(十二) 制度建设(20分) |
46. 人、财、物管理制度健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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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所有工作岗位均有明确的责任人; |
5 |
|||
48. 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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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教研制度建立健全,人员素质、保教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相关佐证材料。 |
5 |
|||
(十三) 人事管理(30分) |
50. 人事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管理规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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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签定《劳动合同》; |
5 |
|||
52. 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全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10 |
|||
53. 保教人员相对稳定,每学年保教人数流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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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保教水平(50分) |
54. 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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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幼儿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建立良好的班级常规;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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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没有“小学化”教学的倾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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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提供适宜幼儿的游戏、学习材料;幼儿读物人均不低于4本;员工业务书籍人均不低于10本。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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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社会评价(25分) |
58. 园领导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规举报事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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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保教团队有较强的亲和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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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近两年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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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家长对保教人员的满意率不低于80%; |
5 |
|||
62. 家长和保教人员对园领导的满意率不低于80%。 |
5 |
|||
合计 |
500 |
备注: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二级指标记0分:
1.园舍有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配套用房、设施设备得分60%以下;
4.不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履行参加社会保险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5.无户外活动场地;
6.“小学化”现象严重;
7.园长不具备任职资格,或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低于50%;
8.班额超过标准20%以上;
9.人员编制低于标准65%以下;
10.管理混乱或严重不到位的。
其中1—4项为执行性一票否决指标,5—10项为控制性指标。
二、星级划分说明
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定分为三个星级:
一星级:各项指标得分为35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情况较好;
二星级:各项指标得分为40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情况良好;
三星级:各项指标得分为45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情况优秀。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申报表
幼儿园 名称 (盖章)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单位登记证书编号 |
||||||||||
所在社区 |
办学规模 |
班级数个, 在园幼儿人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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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 时间 |
场所情况 |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 | ||||||||||
园舍 性质 |
□国有,□集体,□租赁,□自有,□其他 |
教职工情况 |
现有教职工人, 其中专任教师人 | |||||||||
办园 等级 |
收费标准 |
保教费:元/生·月, 伙食费元/生·月, 校车费元/生·月。 | ||||||||||
法人 代表 |
园长姓名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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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情况 |
1.收费许可证(或备案):有□ 无□ 2.餐饮服务许可证: 有□ 无□ 3.卫生保健许可证: 有□ 无□ 4.税务登记证: 有□ 无□ 5.消防验收合格书: 有□ 无□ | |||||||||||
★一年内县级以上(含县级)通报 批评或处罚 |
有□ 无□ |
★上一年度 检查合格 |
有□ 无□ | |||||||||
★自申报之日起上一年度安全责任 事故 |
有□ 无□ |
★乱收费行为 |
有□ 无□ | |||||||||
依法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 |
有□ 无□ |
为教职工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
有□ 无□ | |||||||||
自评分: |
拟申报星级 |
一星□ 二星□ 三星□ | ||||||||||
办园情况说明 |
(由幼儿园对照条件简述1500字左右) | |||||||||||
县教育局鉴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加注“★”为必达条件。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