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681941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13年12月13日 |
标 题: 转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岗前培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教督导 |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3日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责任督学岗前培训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在年底前对本区域内责任督学进行全员岗前培训。并于12月30日前将开展责任督学岗前培训的情况报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ydd581521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廖吉媚,0771-5815215(兼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