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07544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16年12月19日 |
标 题: 桂教规范〔2016〕11号:关于印发《广西“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教规范 |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9日 |
各市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发展大会和全区教师工作会议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切实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全面落实教师队伍帮扶计划,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我厅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广西“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12月18日
广西“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区教育发展大会战略部署,推进教育精准扶贫,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现代化,着力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适应“十三五”时期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服务义务教育发展需求为核心,聚焦广西教育精准扶贫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创新乡村教师教学和培训模式,提升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提高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为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双师教学”模式试点项目,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广西特色的互联网+乡村教师支持服务体系,实现我区义务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全学段、全学科、全区域基本覆盖,全区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乡村学校教师和优质教学资源不足难题有效破解,乡村教师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教育精准扶贫加速推进,教育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全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有序发展。
(二)具体目标。
——依托广西城市优秀教师,同步录制、同步应用、同步开发基本覆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的广西本土化课程资源,为乡村学校提供系统化、长线程、引导式的优质教育资源。
——依托高师院校,整合自治区、市、县、校四级教研训资源,培育四级培训专家团队,构建四级多方联动机制,形成以自治区级团队为指导、市(县)级常态管理和专业支持为基础、教师工作坊持续运行为纽带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依托互联网,打造“双师教学”项目网络研修平台,开展远程在线观摩、研讨交流、点评监测、课堂直播等教研训活动,创新乡村学校课堂教学组织和教师培训模式,形成互联网+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常态化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分步开发应用义务教育同步课程资源。
制定“双师教学”模式课例视频资源质量标准与技术标准,遴选广西城市优质学校的一线优秀教师作为录课教师,按照标准与教学进度同步进行常态课录制,持续上传达标的课例视频及与之配套的教学设计、知识点分析、PPT、习题等多类型教学资源,在五年内,开发形成具有广西地方特色,覆盖全区乡村义务教育课程,汇集系统化、信息化、全程陪伴式兼具教学与培训功能的一体化优质教育资源,持续为乡村学校教学和教研提供支持服务。(牵头部门:基教处,配合部门:科信处、教研院、电教馆、师培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各市教育局)
(二)努力构建互联网+乡村教师教学改革新模式。
依托试点支撑高校团队和中心城市师资力量,帮助试点学校教师熟悉认可“双师教学”理念,掌握运用具体模式操作程序,在所执教班级逐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与探索。高校团队和录课教师根据乡村学校教学进度,通过录像资源同步引导示范,利用互联网手段开展在线教研互动,重点指导试点学校学科教研组开展基于“双师教学”模式的校本教研,通过课堂诊断、课例点评、个别辅导、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及时解决乡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促进乡村教师专业成长。(牵头部门:基教处,配合部门:教研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各市教育局)
(三)开拓创新互联网+乡村教师培训新路径。
分层开展试点项目基线调研,摸清试点学校实验教师教学能力现状和试点学校乡村教师培训现状,有针对性地编制基于“双师教学”模式的乡村教师混合式培训指南。建立自治区、市、县、校四级联动机制,构建自治区级团队指导、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乡村教师工作坊“三位一体”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依托“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以跨学校同学科网络研修社区为基本平台,教师工作坊为活动载体,线上研修与线下指导双向互动为主要方式,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指导,开展全程陪伴式培训,努力探索教师不离岗、不离校、不离班就能实现培训的互联网+乡村教师培训新路径,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乡村教师培训新机制,逐步解决传统集中培训缺乏持续指导的弊端,有效促进乡村教师自主专业发展。(牵头部门:教师工作处,配合部门:师培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各市教育局)
(四)助力提升试点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
结合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支持试点支撑高校和部分录课实验学校配备录课相关设备,支持试点学校完善网络接入条件,满足试点所需的基本硬件配备和互联网带宽。统筹社会捐赠资金,支持部分工作积极性高、成效显著的试点地区实验学校建设在线互动教室,优先解决其信息化硬件不足问题。依托同步课程资源库,充分整合电教、装备、教研等部门现有优质课程资源,精选试点学校实验教师“微课例”、“微课程”等生成性教学资源,探索搭建覆盖我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薄弱学科的乡村教师教学改革与教师培训信息化平台。(牵头部门:科信处,配合部门:电教馆、装备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各市教育局)
(五)培育扩大“双师教学”模式试点项目成效。
研制试点项目质量监控评价方案,组建试点项目质量监控评价专家组,加强试点项目过程性监控,形成定期报告制度,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建立试点成果展示交流机制,通过网站交流、项目简报、实验教师“微成果”评比、召开成果交流会议、成果结集出版等多种途径,多方展示交流项目成果,不断扩大项目影响。通过以点带面、边试点边总结、边总结边推广的方式,将试点范围由148所试点学校逐步扩大至全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吸纳试点过程中发掘出来的城市优质学校优秀学科教师进入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培养体系,探索中小学校有效参与教师职前培养新机制。有机融合各地教师教育网络资源,探索拓展试点成果乡村教师教学与培训资源平台,引入并应用于师范生教育实践和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促进全区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牵头部门:教师工作处,配合部门:师培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各市教育局)
四、实施步骤
试点规划实施5年,按3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
自治区分南北两片召开全区“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启动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自治区和试点市、县(市、区)分别成立“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组建项目技术支持团队,加强试点工作技术指导。启动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标准研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
先期在74个试点县148所试点学校的小学三、四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和初中一年级的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开展试点,在总结初期试点经验基础上,分年度逐步扩大试点年级和试点学科,最终扩展至小学、初中2个学段9个年级基本学科,实现试点学校全学段、全学科基本全覆盖。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过程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每年7月底前,各试点市、县(市、区)教育局向自治区提交年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自评报告,自治区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各试点地区进行指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017年底,自治区组织开展试点中期检查评估,通报各地试点进展情况。
(三)推广总结阶段(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
自治区免费提供覆盖小学、初中2个学段9个年级基本学科的教学资源给全区各地,并提供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开展试点工作终期总结评估,在各试点地区过程性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实践出符合广西区情的互联网+乡村教师教学改革新模式和教师培训新路径。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自主选定本地试点扩大学校,逐步将试点范围由74个试点县148所试点学校推广至全区14个设区市110个县(市、区)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实现试点工作全学段、全学科、全区域基本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推动有力、齐抓共管、检查到位、奖惩分明的试点工作责任机制。自治区成立“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出台试点工作整体实施方案,制订配套政策措施,落实试点项目资金,及时研究试点推进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对全区试点工作部署推动、统筹指导、监督检查。试点市、县(市、区)负责统筹本地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本级组织协调机构,制订本级试点推进方案,组建本级专家团队,加强过程管理和专家指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实现试点工作有效管理、顺利实施。试点学校是试点工作的主要实施主体,要成立校级试点协调机构,组建校级技术支持团队,完善学校管理机制,整合学校资源,积极支持、大力推动实验师生参与试点各项活动。
(二)多渠道落实项目经费。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全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和“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多渠道统筹各方资金,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重点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和“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专项经费,根据试点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分批落实全区试点项目经费;积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人华侨捐资试点,努力扩大试点经费筹集渠道。试点市、县(市、区)要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号)有关精神,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划拨配套项目经费,保障试点相关培训所需经费。试点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参与试点项目培训和应用创造良好条件。
(三)逐步完善政策支持。
各试点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逐步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支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将积极承担试点指导工作的部分技术支撑院校纳入自治区首批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探索将承担项目指导工作的录课教师工作量计入教师支教工作量,将承担项目指导任务列入现有名师工作室工作任务。各试点市、县(市、区)要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将生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教育教学资源记入教师培训学分,并作为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大力鼓励试点学校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四)大力加强指导检查。
各试点地区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督学责任区工作,对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自治区定期组织试点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各地的试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检查结果作为核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的依据,对完成试点任务成效突出的试点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职责不明确、工作不落实,不能完成试点任务的试点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试点单位要通过月报制度、项目网站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多种途径,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试点工作对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高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等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及时宣传本地区、本学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让人民群众见到实效、得到实惠,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营造支持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