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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14816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2日
标  题: 桂教规范〔2023〕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教规范〔2023〕2号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4日

桂教规范〔2023〕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1-14 11: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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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区直各中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聚焦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我厅决定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创建活动。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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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我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面向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遴选建设自治区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突出建优扶强、示范带动、协同创新,引领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做好市级、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推动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具体建设目标。“十四五”期间,通过分批次遴选立项、培育建设、验收认定、成果推广等措施,打造60个左右高水平自治区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每个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通过高水平学校领衔、高层次团队示范,全面提升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职业能力,推动教师分工协作实施模块化教学模式,辐射带动全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更多广西工匠、大国工匠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产业,服务发展。对接我区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岗位(群)需求,立足企业岗位(群)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专业领域和区域布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兼顾区域和产业布局,支持基础条件优良、改革成效突出的专业教学团队优先发展,以国家级团队为引领,自治区团队为骨干,市级和校级团队为主体,有效发挥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产教融合,专兼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共享人才、共用资源,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教师能力建设和资源配置,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立学校优秀教师与产业导师相结合的“双师”结构团队。

(四)择优培育,严把质量。规范遴选流程,竞争择优,严把入口关。注重过程培育,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考核验收,保证团队高水平建设和项目高质量实施。

三、立项条件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不同的学校条件和专业基础,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统一、全面和特色相结合,分类遴选并立项建设自治区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条件如下:

(一)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广大教师做精于传道授业解惑的“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教师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二)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有15至2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中职、高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分别占30%、40%以上;骨干成员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兼职任教,其中,中职不少于2名、高职不少于3名。

(三)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业绩突出。带头人为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负责人,或牵头建有自治区级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或自治区级以上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自治区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

(四)教学改革基础良好。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时将最新研发成果融入教学,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承担自治区级及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精品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团队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近5年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兼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专业特色优势明显。积极对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行业的重点产业,承担过国家、地方或企业相关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积极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订单培养等工作,承接过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具备一定的中外合作基础,聚焦东盟、兼顾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国家、自治区“双高计划”入选专业、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自治区)级特色专业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中职学校品牌专业优先。

(六)保障措施健全有力。学校高度重视,列为一把手工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团队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组织管理,充分保证团队建设所需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专业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建有教师发展中心(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健全。校企双向交流顺畅,团队专任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累积不少于1个月,畅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渠道,保证企业兼职教师数量和质量,原则上基础性课程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企业兼职教师完成。具有学分制改革的工作基础。

四、建设任务

(一)加强团队教师能力建设。按照“对标一流、示范引领”的目标定位,科学制订团队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团队管理制度,落实团队工作责任制。整合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选聘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担任产业导师,支持职业院校设置一定比例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特聘岗位,支持团队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组建校企合作、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团队,不断优化“双师”结构与“双师”素质兼顾的专业教学团队。依托国家、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培训项目,组织团队教师全员开展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专项培训,提升教师模块化教学设计实施能力、课程标准开发能力、教学评价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支持团队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学习专业领域先进技术,促进关键技能改进与创新,提升教师实习实训指导能力和技术技能创新能力。学习借鉴区外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先进经验,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水平。

(二)建立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按照专业领域,由若干所立项院校建立协作共同体,完善校企、校际协同工作机制,促进团队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增强立项院校之间的人员交流、研究合作、资源共享,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考核等方面协同创新。推动院校与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探索“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设岗用人办法。共建高水平教师发展中心或实习实训基地,在人员互聘、教师培训、技术创新、资源开发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度合作、促进“双元”育人,切实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三)构建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体系。服务“1”与“X”的有机衔接,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制订完善课程标准,基于职业工作过程重构课程体系,打造系列凸显职业教育特色的高质量“优课”,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有关内容融入专业课程教学。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建立健全教材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开发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鼓励职业院校编写体现自身特色的校本专业教材,积极参与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编写和申报国家优秀教材奖。研究制订专业能力模块化课程设置方案,积极引入行业企业优质课程,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下的课程资源,每个专业按照若干核心模块单元开发专业教学资源。组织团队教师集体备课、协同教研,规范教案编写,严格教学秩序,做好课程总体设计和教学组织实施,推动课堂教学革命。

(四)创新团队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学生为中心,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构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大格局,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开展自治区级团队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创新模块化教学模式,打破学科教学的传统模式,探索“行动导向”教学、项目式教学、情景式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新教法,支持每位教师形成特色教学风格。明确团队教师职责分工,每位教师要全面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课程标准开发、教学流程重构、课程结构再造、学习管理与评价等专业建设全过程,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效果。积极探索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组织方式改革,积极推广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化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有效开展教学过程监测、学情分析、学业水平诊断和学习资源供给,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

(五)形成高质量、有特色的经验成果。加强与世界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我国先进省区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并不断进行优化改进团队建设方案。总结、凝练团队建设成果,强化成果推广应用,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国内一流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积极参与区域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深化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规律性认识,探索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教育育人有效方式和途径。落实“走出去”战略,重点与东盟国家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为提升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做出更大贡献。

五、工作流程

(一)遴选立项。符合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按照“立项条件”和“建设任务”提交申报材料,高等职业学校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在规定名额内直接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材料,市县中等职业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在规定名额内择优推荐。已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专业不再申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建设方案》和申报条件等要求,对推荐团队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团队建设单位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二)培育建设。各立项院校根据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团队建设方案。按专业领域加入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合作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任务;按年度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诊断改进报告。

(三)验收认定。团队建设任务完成后,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成果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四)成果推广。总结自治区级团队以及各地各校团队建设的创新做法和优秀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应用的典型成果,在本校乃至全区职业院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自治区教育厅做好总体规划,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和自治区级团队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课程开发工作的指导;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加强辖区内职业院校团队建设业务指导,并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广西教育研究院协助做好“自治区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研究项目”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各职业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团队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明确团队建设的总体目标、师资配备规划,落实团队建设、管理、激励和奖惩的制度等举措。

(二)加强政策支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设置“自治区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研究”专项课题,支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实施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专项培训计划,成建制、分批次选派团队负责人和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和进修。立项院校团队建设情况作为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等重大项目评价因素。团队教师参加各级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立项院校要为团队建设创设必要条件,将教师参加团队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教育厅组建专家工作组,由团队优秀教师、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专家共同组成,加强团队建设工作的咨询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采取“结对子”方式,由相关基地联系对接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完善工作机制,系统开展培训,加强资源共享,协同研究创新,推动共同体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四)加强经费保障。自治区列支专项经费,支持自治区级团队立项院校开展课题研究、研讨培训、资源开发、绩效评估等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本地本校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实施地市级、校级团队建设。

(五)强化督查评估。提升项目过程管理、数据采集、资源共享、绩效评价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采取专家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诊断改进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加强项目督查指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成果产出导向,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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