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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0-93907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成文日期:2019年08月19日
标  题: 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教规范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2日

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9-08-22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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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编办:

现将《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精神,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招聘办法,招录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现就我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体现地方教师管理自主权和用人单位自主权,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的

此次教师公开招聘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下放教师招聘管理权限,由各设区市、县(市、区)自主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

三、具体内容

(一)确定招聘工作实施部门。各设区市自主确定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部门,可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开展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也可将招聘权限下放到所辖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没有参与组织实施的招聘,招聘方案须报经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二)确定本地招聘计划。各地须准确掌握本地教师的编制使用、自然减员等情况,综合考虑“特岗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支教走教计划、优秀退休教师支教计划等人员的安排,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年度教师招聘计划,包括招聘设岗数、招聘总数和招聘次数等,招聘计划须经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共同核准后方可实施。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使用不再限于全区统一公开招聘,各地可采取与实名编制相同的方式开展招聘。

(三)确定招聘对象和条件。各地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招聘岗位条件一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未经招聘公告核准备案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经同意确需更改的,要提前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四)发布招聘公告。各地确定的招聘公告须在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公布,此外还可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发布,进一步扩大招聘工作的知晓度。各地要建立本地考试报名系统,用于发布岗位计划、招聘公告并开展各项招聘工作。

(五)确定招聘工作程序。各地须根据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文件,严格落实招聘工作相关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鼓励多样化的招聘形式,具体由各地根据招聘对象条件和本地实际需要确定。对急需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或者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可按规定简化招聘程序。规范体检工作,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体检须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开展命题和考试。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选择适合本地需求的招考方式。要借助专业考试机构、高校专家的力量,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符合教师特点的命题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命题专家库。笔试的具体命题、考务、阅卷工作及成绩发布由考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面试工作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七)完成合同签订。各地自主拟定教师聘用合同,做好合同签订相关事宜。招聘结果报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设区市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招聘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教师公开招聘顺利开展。要按照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改革的过渡阶段可由各设区市负责组织实施,条件成熟后可将招聘权限下放到所辖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纪律监督。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公告进行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策业务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经查实违规招聘的,要及时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视情况取消招聘结果。

(三)加强报备督查。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出台本地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连同年度招聘计划和招聘工作总结,由设区市统一收集后,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乡村教师招聘财政激励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教〔2018〕53号)规定,2018—2020年招聘乡村教师的县(市、区)可同时享受财政激励政策。自治区将定期开展以教师招聘和编制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同时向社会公布。

此文件发布施行后,我区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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