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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

2021-09-13 23: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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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年,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并以省为单位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为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提供服务。2015年,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桂教基教〔2015〕45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特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

二、为什么要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性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框架的重要内容。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有利于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维度。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安全素养等;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劳动与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走向“社会大课堂”,在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主要包括学生生活技能、生产劳动、职业体验、研学旅行、专题调研、参观学习、社会考察、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军训等活动情况,以及养成的能力和形成的成果等。

四、通过什么方式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写实记录。写实记录是学生在思想品德发展、艺术素养提升、研究性学习、体育运动、科技创新实践、参与社会服务等方面活动的记录,包括对事件的客观记录、自己内心体验与感受以及活动形成的成果。

二是自我陈述。自我陈述是学生在对自己的成长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整理遴选的基础上撰写的纪实性陈述,是对自我成长过程的总结梳理,是促进学生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的过程。

三是教师评语。教师评语是教师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分析学生发展变化情况,客观公正反映学生发展水平的个性化评价。

五、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程序有哪些?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四个程序:信息录入、整理遴选、公示确认、形成档案。

一是信息录入。学生在教师、家长指导下,及时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个人综合素质成长各方面的真实记录。在学校审核确定前,学生可修改完善个人的写实记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活动,按照“谁实施、谁记录”的原则,及时将学生参与情况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整理遴选。每学期末,班主任及相关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补充完善有关佐证材料。

三是公示确认。每学期末,班主任及相关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对遴选出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在信息管理系统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

四是形成档案。高中毕业时,根据评价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如何应用?

一是作为学校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是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是作为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四是作为社会用人单位人才选择的参考。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七、如何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可信?

一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真实可靠。

二是客观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活动真实、信息写实、评价有据。

三是公开透明。每学期末,学校对遴选出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在信息管理系统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成长记录由学校审核确认;有异议的,由学校组织复核,无异议后再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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