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桂教基教〔2022〕88号,以下简称“学前提升计划”)。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针对我区学前教育实际,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区各地切实把学前教育纳入民生工程予以保障,学前教育资源得到快速扩大,投入大幅增加,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逐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基础教育最薄弱的环节,存在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学保教水平有待提高等现实问题。特别是随着三孩政策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面对学前教育资源需求大幅增加的现状,对学前教育发展提出新的挑战与难题。按照国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部署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区仍需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稳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稳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80%,全区4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小衔接机制基本形成,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管控要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布局规划可适当超前。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 1200 所公办幼儿园,逐步化解“大班额”,逐步提高幼儿入读公办幼儿园比例。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按照机构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的原则,推动附设幼儿园(班)独立办园,逐步减少附设幼儿园(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推进托幼教育一体化、特殊教育融合发展。
(二)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保证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将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学前教育发展,重点向农村地区、边境地区和脱贫地区等倾斜。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要求各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坚持教育公益普惠原则,合理确定公办园成本分担比例。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
(三)强化师资保障。加强学前教育教师管理。依法依规配齐配足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人员配备标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聘用临时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保障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缩小其与在编教师的工资差距,逐步实现同工同酬。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教师学历和专业水平。深化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全面落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
(四)筑牢幼儿园安全屏障。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出入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
(五)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常规管理,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规范幼儿园名称。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落实公办幼儿园独立事业法人登记制度。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巩固无证园治理成效,杜绝出现新的无证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
(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加强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深化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建设好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加强课程基地成果应用。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健全教研指导机制。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教研指导网络。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各地逐级制定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把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各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深化改革,加强政策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强化督导问责。加强教育督导问责,压实市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四)营造发展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大学前教育改革新政策的综合宣传和解读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