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新修订的《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特殊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补助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分配管理遵循“省级统筹、突出重点,市县实施、讲求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
三、补助资金支持学校范围?
全区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校。
四、补助资金可用于哪些方面?
现阶段,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不含新建),配备特殊教育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二)支持承担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含孤独症儿童教育中心)职能的学校和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
(三)支持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支持普通中小学校创设融合校园文化环境,推进融合教育。
五、补助资金标准是什么?
根据各地项目申报的实际需求,自治区给予限额补助:对于已完成新建(迁建)基础建设或需改善办学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给予一次性补助50—100万元;对于新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每个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于新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每个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于承担“医教结合”“送教上门”“两头延伸”等实验改革项目的特殊教育学校每年一次性补助50—100万元,其中申请补助的相关建设项目需为纳入全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规划建设项目。
六、对项目的绩效管理有什么要求?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广西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前教育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新修订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补助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管理遵循“规划引领、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公平公正、规范透明,强化监管、注重绩效”的原则。
三、补助资金支持哪些方面内容?
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一)支持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
(二)支持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三)支持巩固幼儿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四)支持提高保教质量。
四、补助资金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
(一)公办幼儿园建设补助资金:主要以新建公办幼儿园数量、新建幼儿园规模大小、在园幼儿人数等为因素进行分配。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达到自治区一星级及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在园幼儿数和自治区确定的生均补助标准和一次性奖补标准给予奖补。补助资金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筹用于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园舍维修改造等。
(三)体制机制改革类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以幼儿人数为因素,统筹分配。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改扩建幼儿园、补充保教设施设备、园舍维修改造等。
(四)幼儿资助类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人数,以及自治区确定的免保教费补助标准计算分配。
(五)对自治区决定实施项目、各地政府教育履职考核奖励等项目,根据有关要求给予支持。
五、对项目的绩效管理有什么要求?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广西支持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中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普通高中发展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补助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统筹使用、规范透明、重在引导、激励导向”的原则。
三、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什么?
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的范围包括:
(一)县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具体用于支持县域普通高中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学生食堂等新建和改扩建,以及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积极扩大和改善教育资源,消除“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二)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全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发展,重点支持中央专项资金不能覆盖的地区和范围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建普通高中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学生食堂等新建和改扩建,以及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积极扩大和改善教育资源,消除“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四、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哪些方面的开支?
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发放人员经费、对外投资等支出。严禁用于超标准、豪华建设项目。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五、申报的项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由各地申报,完成立项、用地、可研批复、勘探设计等具备开工建设前期条件,且纳入普通高中项目规划的建设项目。
六、补助资金如何分配?
根据各地申报建设项目实际需求,自治区给予限额补助,其中:
(一)新建普通高中:每所奖补3500—5000万元,分两批奖补,开工年度给予第一批新建奖补,按照新建普通高中规划在校生规模分档奖补,规划在校生规模1500人至2000人(含)奖补1500万元,2000人至2500人(含)奖补2000万元,2500人至3000人(含)奖补2500万元,3000人以上奖补3000万元,开工后3年内投入使用,且在校普通高中学生达到规划规模50%以上的再给予第二次新建奖补2000万元。
(二)改扩建普通高中:奖补比例不高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总投资的50%(其中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奖补比例不高于60%),最高奖补金额不高于1000万元。原则上,新建普通高中自开工年度起5年内,自治区不再安排改扩建项目奖补资金。
(三)对自治区决定实施项目、各地政府教育履职考核奖励等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补。
七、对项目的绩效管理有什么要求?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哪些专项资金纳入管理范围?
纳入管理范围的资金有: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广西用于实施国家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国培计划”资金和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实施自治区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区培计划”资金。
三、补助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补助资金管理遵循“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透明、精准监督”的原则。
四、补助资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教师培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具体包括方案研制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补助资金开支标准是什么?
补助资金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总额包干。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具体分类及定额情况如下:
(一)集中培训项目:区内集中培训最高限额为400元/人/天,区外集中培训最高限额为550元/人/天。
(二)跟岗研修项目:区内跟岗研修最高限额为350元/人/天,区外跟岗研修最高限额为500元/人/天。
(三)送教下乡项目:最高限额为350元/人/天。
(四)校本研修项目:最高限额为150元/人/天。
(五)在线培训项目:异步在线培训原则上不超过6元/人/学时;同步在线培训原则上50人以内不超过60元/人/学时,51人及以上的较大规模同步在线培训,经费标准不超过3000元/学时。
(六)特殊团队建设项目:卓越校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坊)、教育帮扶等教师校长发展团队建设项目开支标准,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具体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另行确定。
(七)授课教师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及其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六、补助资金按什么原则分配?
采取因素法统筹分配,计算公式为:某市补助资金=(该市基础因素/∑有关市基础因素×权重+该市投入因素/∑有关市投入因素×权重)×补助资金年度预算总额+绩效奖惩。
七、应该什么方式采购培训服务?
通过政府采购或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对项目的绩效管理有什么要求?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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