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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07-21 16:3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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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4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5月20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5月2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教育部以及自治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起草了《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特点

(一)明确专项整治时间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今年7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今年8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二)压实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

(三)建立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突出六个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一是消防安全领域,重点针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通道等方面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并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二是食品安全领域,推进学校食堂(伙房)基础建设标准化,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三是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完善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技防、物防建设,定期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四是校车安全领域,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加强动态监管。五是校舍安全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和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六是校内交通领域,完善校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校内交通秩序。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内容。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各项专题安全教育。推进学校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行校园“4+N”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学校安全教育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