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20〕448号)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5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gxz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西教育厅政务公开办公室(0771—55956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厅深入落实《条例》,按照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教育领域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现有专业人员5人,各处室明确1名业务精、能力好、作风硬、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本处室政务公开日常工作。2020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研究会2次,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了《自治区教育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模版》,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等作了严格规范,健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存档管理等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全面做好工作部署,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印发《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了我厅全面推进公开的总体要求、针对工作要点逐条定责任、提要求、列举措,牵头单位有效推进落实。
二是做好全区义务教育领域针对性部署。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导市、县教育局按期完成目录编制工作,推进政府过往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做好重大教育决策制度审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重大教育决策事项的主办处室(单位)出台政策决策前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后,才能提交合法性审查。
(三)做好信息公开,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已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发布权责清单,主动公布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主动公开厅机关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归档的暂行规定》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填制要点》等五个行政执法制度。主动公布相关执法信息。
三是推进结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结果、教育系统3个系列职称评审结果、各类奖项名单、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名单、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名单等各类应主动公开信息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在门户网站设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专栏,主动公开中小学教师招聘、教育督导、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等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平台建设,做好舆论回应。
一是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在门户网站上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厅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分类18个主动公开子栏目,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0年,我厅通过厅网站共发布信息3490条,其中动态类新闻稿件1468篇、通知公告187份,主动发布历史过往信息279篇。同时加强新媒体建设。年内 “八桂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301篇,同时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光明网、中国教育报等中央及区内媒体刊播转载广西教育新闻1768余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到632021人,增长15倍,单月阅读总量过千万,单篇阅读量高达3392770次。
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0宗,全部依法按时答复。
三是落实回应主体责任,制定《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义务教育领域政务舆情回应办法》规范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年内联合相关单位举办了4次新闻发布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沛鸿民族中学江南校区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情况报告,指导南宁市教育局做好相关舆情处理。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收到有效信件215件,已处理215件,主动公开答复内容14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10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 |
+13 |
67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 |
0 |
462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0 |
1557.6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有工作有待改进完善。例如信息公开的多样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互动形式单一,教育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尽可能提供群众喜闻乐见并适合网络传播的文字、图表、视频等形式,方便群众快速理解注意事项和办事指南,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和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开展网上意见征集和在线访谈等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活动。加强重大教育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网上征集意见工作,充分听取群众声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是指导市县教育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厅继续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定期测评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四是做好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开展厅机关全员培训,加大对市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在公开数量上有增加、公开质量上有提升。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