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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对贵港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反馈意见

2020-10-09 09: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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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19〕37号),由贵港市提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20年9月15—18日对贵港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验收组听取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市级相关档案资料;分为4个评估小组分赴贵港市区、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桂平市等地,听取了各县区工作汇报,查阅县级相关材料;抽检了17所学校,其中普通高中9所、中等职业学校4所、完全中学4所,对抽检学校办学条件、校园环境、课程开设、功能室建设、仪器装备、教师队伍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核查和随机访谈。

通过查阅档案和现场核查,评估验收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的规定,对贵港市组织领导、投入机制、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培养质量、普及程度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评估验收意见反馈如下:

一、评估验收达标情况及结论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市县政府制定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规划,建立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机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健全,部门责任明确。制定了区域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分年度落实到位。高中阶段学校规划布局基本合理。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二)健全投入机制情况。

市县政府基本落实自治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未发现滞留、截留或挪用教育经费现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三)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基本符合规定,高中阶段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基本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规定标准,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数量、教学仪器配备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场地面积等基本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规定标准,学校图书馆和阅览室基本满足需要;普通高中信息化建设基本达到自治区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四)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了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高中阶段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占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基本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基本满足教学需要。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逐步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均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五)人才培养质量情况。

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自治区示范和特色学校建设,推进学科基地建设,坚持评价多元化,强化学科核心素养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实现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均制定有章程。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学生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基本达90%以上。积极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方式对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0%以上。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六)普及程度情况。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职比大体相当。初中阶段学生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6%以上。2019年完成自治区当年下达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招送生任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评估验收组实地核查时未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验收组认为贵港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评估标准。评估验收组将把此次评估验收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评估验收组认为,贵港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薄弱环节:

(一)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

市县财政对高中教育的投入未能满足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短板还较多。全市普通高中还有10所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未达标,占比18.5%;5所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未达标,占比9.3%;12所学校师机比未达到1:1,占比22.2%;9所学校生机比未达到8:1,占比31.4%;7所学校未配备300米及以上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占比13%;3所学校未能达到每6个班配备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的标准,占比5.6%。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还有1所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均未达标,占比11.1%;1所学校阅览室的报刊杂志配备种类未达80种以上,占比11.1%。部分民办学校因受办学者经济实力和办学思想影响,学校不注重功能室建设,造成功能室不足,图书、计算机和教学设施设备短缺更为突出。

(二)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仍然存在。

全市平均班额63人,大班额占比44.4%,超大班额占比18.5%,如抽检学校桂平第五中学平均班额76人,平南县街道中学平均班额75人。彻底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教师数量不足、学历达标率有待提高。

全市有13所普通高中师生比未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1:12.5),占比24.1%。有4所公办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未达标,占比10.3%。未能及时给扩大办学规模的学校补足配齐教师,如平南县丹竹高中的师生比为1:28.8,兴桂中学的师生比为1:27。

(四)职业教育发展滞后,质量亟待提升。

全市目前有中等职业学校9所,其中公办职业学校4所,民办职业学校5所,学校数量不多,规模也比较小,导致2019—2020年在贵港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人数只有23189人,而区内跨地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人数达37811人。

三、督导意见

(一)继续加大投入,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1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市、县财政投入责任分担。在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筹措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资金,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缩小校际间发展差异。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的要求,加快消除大班额,制订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到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

(二)下大力气办好中职教育,继续扩大办学规模。

大力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通过办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推广优势办学模式等途径,多角度、多渠道扩大办学资源,确保校园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施设备、专业设置、师资配备等达到办学标准,激发中职办学活力,提高招生吸引力,扩大县级中职办学规模,满足社会对于职业人才的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自治区有关教师配备标准和新形势下各高中阶段学校规模发展的需求,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核定和下达教师编制数。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办法,出台引进和招聘人才政策,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任教。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提高教师待遇,采取多种措施,配齐配足学科教师,为高中教育规模发展和新高考带来的选课走班教学等变化提供合格师资保障。

(四)进一步强化教育规范管理。

按照自治区关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和工作要求,加强对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的服务和监管工作,落实政府对民办学校办学的相关政策。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指导各学校对照标准找差距,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制订学校装备建设计划,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请贵港市认真研究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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