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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对河池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反馈意见

2020-12-14 0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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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保障全体义务教育毕业生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由河池市提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20年11月30日—12月3日对河池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本次评估验收工作,主要依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桂教基教〔2017〕3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办法》(桂教督委办〔2019〕37号)进行。评估验收组听取了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市级相关档案资料,分为4个小组深入到金城江区、宜州区、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等地,听取有关县区的工作汇报,查阅县级相关材料,实地核查了11所高中阶段学校(其中普通高中6所、完全中学1所、中职学校4所)的经费投入、校园环境、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学校管理、办学质量等情况。评估组还采取随机访谈的形式,征求了部分公众意见。

评估验收专家组对核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的规定,对河池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评估验收意见反馈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一)组织领导方面

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制定有区域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每年度针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市、县两级均建立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领导小组,部门责任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普及目标基本能按计划分年度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规划布局基本合理。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二)投入机制方面

河池市本级及各县(市)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措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经费机制,能合理统筹使用国家和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建设经费,2017—2020年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拨付学校建设经费共9464.56万元;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6922万元,并全部用于教育,其中安排职业教育部分4018万元,占比58.05%。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未发现克扣、挪用或截留高中阶段教育经费的现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三)办学条件方面

河池市制定年度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普通高中学位新增计划持续推进,2017年以来,全市普通高中实施建设项目共36个,总投资4亿多元,总建筑面积20.28万平方米。全市35所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基本符合规定,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部分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规定标准,功能室、图书、仪器设备、运动场馆的数量基本达标,信息化建设基本达标。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四)师资队伍方面

重视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了高中阶段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和补充机制,2017年以来,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共招聘教师1327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学历达标的专任教师占98.69%,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占比达59.8%,“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63.14%。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逐步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均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全市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高中教师师德师风良好。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五)人才培养质量方面

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自治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学科基地建设。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教学管理规范,坚持评价多元化,强化学科核心素养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2017—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毕业率均在90%以上,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都在96%以上。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方式对接,产教融合取得一定成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5%以上。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六)普及程度方面

河池市近三年均超额完成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和中职学校招(送)生任务。2019年,河池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9%,初中阶段学生三年巩固率达98.2%。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评估验收组实地核查时未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验收组认为,河池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评估验收组将把此次评估验收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费投入不足

河池市尚未完全落实经费投入政策,对高中阶段教育的经费投入仍有不足,部分县的财政部门未能按时、足额拨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一是未能在评估验收前完成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调整。二是抽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职业教育的比例不足30%。三是河池市能按照本地实际制定普通高中学校新建和扩建所需经费的筹措方案,明确经费投入渠道,但未纳入年度教育基建计划统筹中。四是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清理甄别结果的债务未按计划偿还。例如,河池高中,硬件条件严重落伍,没有独立的田径运动场,而目前债务仍有1.2473亿元,其中1.018亿债务为银行贷款,每年需还贷1200万;另外还赊欠学生家长私人债务2290万元。这是该校面临的最为突出问题。

(二)大班额问题突出

河池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仍然极为紧缺,不能满足需要,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55人的班额标准,全市24所普通高中仅有1所符合标准,其余23所学校均为超班额学校,全市普通高中班额达标率仅为4.17%,平均班额最大的都安瑶族自治县瑶族中学,平均班额人数达到80.47人。此外,大校额问题也仍然存在,按照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不应少于900人且不应超过5000人的办学规模标准,河池市普通高中学校规模达标率为75%;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不应少于1200人的办学规模标准,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规模达标率为54.55%。

(三)办学条件仍很薄弱

河池市在办学基础条件方面仍很薄弱,离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办学指标仍有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河池市全市24所普通高中学校当中有8所生均占地面积未达到25平方米的基本要求,占比33.3%;有3所普通高中的生均建筑面积未达到8平方米的基本要求。在全市24所普通高中学校中,体育场馆、设施不达标率为12.5%,数理化生等功能室配备不达标率为16.7%,仪器设备配备不达标率16.7%,信息化建设不达标率70.8%,图书和报刊杂志配备不达标率54.2%,生机比不达标率为70.83%。此外,在全市11所中等职业学校中,生机比不达标率为9.1%,生均图书量不达标率为18.18%。

(四)教师缺额严重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师生比为1∶15.79,未达自治区规定的1∶12.5,未达标学校有20个,占比83.33%。未能及时给扩大办学规模的学校补足配齐教师,全市共缺少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408人,缺口额占全市现有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比例为29.33%。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比例、“双师型”教师比例较低,未达到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例如罗城中等职业学校前两项教师的占比分别为37%、18%等。

三、意见和建议

(一)不断强化政府职责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河池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与区内其他优秀地区相比仍有差距,也尚未完全达到国家的要求。建议河池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继续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夯实部门责任,各部门密切协作,确保全市高中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有关部门应下大力气解决部分学校债务问题,排除学校高质量发展障碍,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二)继续加大经费投入

河池市县两级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2017—2020)》中,还有不少计划中的项目尚未落实、推进缓慢,经费投入在全区仍处于低位水平。建议河池市县两级政府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继续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完成尚未完成的普及攻坚任务,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从根本上解决普通高中大班额顽疾,确保普及的质量。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高中阶段教师数量不足,严重制约了河池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建议河池市委、市政府继续深化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多种招聘方式、招聘渠道,增加教师编制和教师控制数的数量,按学校办学规模配足配齐教师;继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待遇,努力化解“招不到,留不住”的难题。

(四)继续深化中职改革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中职和普高的在校生人数应该大体相当。河池市尚未达到这一要求。建议河池市继续改善中职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构建与中职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优化专业设置,改革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中职教育的吸引力。

(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必须立足于质量的提升。建议河池市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等三个方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改进评价方法,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

请河池市认真研究自治区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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