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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对贺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反馈意见

2020-12-14 09:4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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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19〕37号),由贺州市提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20年11月16—19日对贺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验收组听取了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市级相关档案资料;分为3个小组分赴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等地,听取了各县区工作汇报,核验县区级相关材料和数据。抽检了11了所学校,其中普通高中7所、完全中学1所,中等职业学校3所,对抽检学校办学条件、校园环境、课程开设、功能室建设、仪器装备、教师队伍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和随机访谈。

通过查阅档案和现场核查,评估验收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的规定,对贺州市组织领导、投入机制、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培养质量、普及程度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评估验收意见反馈如下:

一、评估验收达标情况及结论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贺州市委、市政府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列入年度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贺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2017—2020年)》,成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小组,各部门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合理配置高中阶段学校规划布局,并将全市完成高中阶段招(送)生计划纳入到年度绩效考评。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专题听取高中阶段教育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基本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有规划、按进度、分阶段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二)健全投入机制情况。

市、县党委和政府积极落实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筹措机制,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加大本级财政的投入。近四年来,共投入10亿元用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其中国家和自治区下达资金3.04亿元,市县两级筹资投入近7亿元。自治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国家和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基本得到落实,资助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未发现挪用教育经费现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三)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贺州市委、市政府针对全市高中阶段学生总量少,学校基础薄弱的问题,大力推进高中学校项目建设工作。近四年来,新建普通高中4所,新建中职学校1所,改扩建高中15所,实施普通高中建设项目25个,新建校舍面积20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3.2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7200个。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基本符合规定,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基本达标,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数量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场地面积等基本达标,学校图书馆和阅览室基本满足需要,普通高中信息化建设基本达标。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四)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贺州市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补充缺额教师,2017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和到高校直招优秀毕业生等方式,全市公办学校补充普通高中教职工469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57人,部分缓解了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通过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等多种培训形式,对全市教师进行全方位、专业化培训。全市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比例达到99%;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基本达标,“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3%,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五)人才培养质量情况。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依法治校。引导学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坚持评价多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作,实现示范性普通高中县县全覆盖。中等职业教育以贺州市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借力粤桂教育协作机制,与广东院校开展校际合作;主动与粤港澳大湾区、本地企业对接,积极搭建两广政校企合作平台,促进产教融合。近三年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4%以上。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六)普及程度情况。

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83%,普职比大体相当。初中阶段学生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6%以上。近三年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招送生任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评估验收组实地核查时未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验收组认为贺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评估标准。评估验收组将把此次评估验收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评估验收组认为,贺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力度不够。

在市、县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没有落实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为学校建设筹措建设资金的有关政策,导致经费投入不足,攻坚计划的建设项目没有全面完成。如,昭平五中生均用地、生均建筑面积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全县的普通高中学位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就读需求。

(二)教学仪器设备仍存在缺口。

市级层面统筹全市普通高中发展的力度不够,由于县级财力有限,导致学校图书与教学设备投入不足,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薄弱。全市理化生仪器配备从品种数和件套数都与配备标准有一定的差距。15所普通高中有10所生机比不达标,占比66.67%。在核查学校中,富川县高中生机比为851,桂岭中学生机比为501。全市普通高中生均图书册数不达标学校为8所,占比53.3%;其中信都中学生均图书册数为6.2册,桂岭中学生均图书册数为8.8册。全市中职学校生均图书不达标学校为5所,占比62.5%。

(三)教师招聘难、空编现象比较突出。

市级层面对全市普通高中教师招聘的激励政策不够,导致教师招聘难,招聘的方式方法、灵活度有待提升。教师数量的缺额导致大班额问题比较突出。15所普通高中学校师生比不达标9所。在核查的学校中发现,贺州第五高中师生比为118,平均班额达到74人;富川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空编60人,平均班额为67人,最大班额达到73人;富川民族中学空编50人,平均班额为63人,最大班额达到73人。

(四)县级中职学校存在发展不均衡和生存发展困境。

职业教育存在公办中职强,民办中职弱的特点。一些县域中职学校虽然办学条件较好,但是招生难、办学规模小的问题突出。如,富川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定位准确,政府支持力度大,基本建设完善,条件好,管理规范,学校设置专业、服务地域经济特色鲜明,但目前只有503名学生。如果不改变现在的招生现状,则面临着停办的窘境。

三、督导意见

希望贺州市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借助制定贺州市“十四五”规划的契机,谋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按照2035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积极探索适应贺州市特点的内涵发展的路径和策略。

(一)转变观念,拓宽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券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要拓宽筹措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资金的渠道,建立学校建设投融资新模式,落实政府债券有关政策,多渠道筹措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资金,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位能够满足学生的就读需求,为全面消除大班额提供保障。

(二)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精准解决教育短板问题。

全面分析,逐一对照督导评分标准,根据不同学校分别在图书、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教学及生活辅助用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精准安排资金,补齐短板。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缩小校际间发展差异。

(三)克服地域劣势,多措并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自治区制订的教师配备标准和新形势下高中阶段学校规模发展的需求,尽快出台有竞争力的教师招聘办法;加大教师培养和交流力度;出台引进和招聘人才政策,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贺州高中阶段学校任教;落实教师年终绩效奖励工资和当地公务员同等待遇;采取多种措施,配齐配足学科教师,为高中教育规模发展和新高考带来的选课走班教学等变化提供合格师资保障。

(四)统筹市县职校发展,办好中职教育。

中职教育要加强“教师、教材、教法”的“三教”改革,以特色彰显服务地方为主导,推进中职教育提质培优的落实。加大宣传,转变家长和学生对中职教育的传统观念,使家长认识到中职教育既可以就业也可以上大学,并加强对学习、实践、就业的研究,提高中职招生吸引力;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推进市与县、县与县、区内与区外合作办学,加大教学模式改革力度,激发中职办学活力。

请贺州市认真研究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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