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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对崇左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反馈意见

2020-12-14 09:4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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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19〕37号),由崇左市提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20年11月9—12日对崇左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验收组听取了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市级相关档案资料;分为4个评估小组分赴江州区、扶绥县、宁明县、大新县等地,听取了各县区工作汇报,查阅县级相关材料;抽检了12所学校,其中普通高中8所、完全中学1所,中等职业学校3所,对抽检学校办学条件、校园环境、课程开设、功能室建设、仪器装备、教师队伍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核查和随机访谈。

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核查,评估验收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的规定,对崇左市组织领导、投入机制、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培养质量、普及程度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督导评估。现将评估验收意见反馈如下:

一、评估验收达标情况及结论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崇左市党委、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年度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成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小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市、县政府分别制定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实施方案,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工作汇报,研究高中阶段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规划布局基本合理。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二)健全投入机制情况。

崇左市、县政府持续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采取多种形式筹措教育经费,积极引进社会资金投入高中学校建设。近四年来,共筹措高中阶段教育经费11.7亿元。2017—2019年全市教育经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5768万元、7741万、8141万。落实自治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持续实施高中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近四年各级财政共投入3.8亿元用于落实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受益学生约25.5万人未发现滞留、截留或挪用教育经费现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三)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崇左市计划新(迁)建普通高中7所,改扩建12所,现正有序推进,累计新增学位13541个。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基本符合有关规定,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基本达标,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标。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数量、教学仪器配备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场地面积等基本达标,学校图书馆和阅览室基本满足需要;普通高中电脑生机比和网络宽带等信息化建设基本达到自治区标准。校园安全设施齐备,环境整洁干净。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四)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成学科带头人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党员名师对非党员教师的言传身教,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了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高中阶段学校生师比例基本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逐步提高。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五)人才培养质量情况。

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机制,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学生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达90%以上。强化合作办学,与区内外优质学校建立结对关系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凭祥职业技术学校与越南河内大学等5所越南高校开展联合办学,输出越南语专业人才近5000名。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支持驻崇左民办职业院校举办附属中职学校,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融合发展模式改革。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六)普及程度情况。

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5%,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职学校在校生比例基本达标,全市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8.72%。近三年连续完成自治区当年下达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送生任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评估验收组实地核查时未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验收组认为崇左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评估标准。评估验收组将把此次评估验收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评估验收组认为,崇左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市、县教育投入还需加大力度。

2017年以来,全市教育公共经费财政总投入是否达到“三个增长”不明确。2017—2019年全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共计2.165亿元,按照安排职业教育不低于30%的标准,至少应安排6495万元用于职业教育,至今未完全落实到位。2017年以来,宁明县共投入生均公用经费519.3万元,经测算,每年每生只有270元,未达到400元标准。

(二)项目建设滞后。

按照崇左市2017—2020年普及高中攻坚计划,全市计划新(迁)建7所高中,改扩建12所,到目前为止,天等二中、江州高中还在建设中,扶绥第三中学项目刚开始建设,宁明花山民族高中新建项目用地刚落实。改扩建项目中,大新中学、龙州高中教学综合楼还未完成。

(三)办学条件需有效改善。

全市17所普通高中有7所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其中大新民族高级中学生均只有11.4平方米,总缺口44716.8平方米;宁明高中生均15.53平方米,总缺口31094平方米。县(市、区)高中学校功能室不达标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一些学校未开足理化生实验课程,其中宁明县京师外国语学校功能室缺额50%,三年以来实验课基本未开;崇左市华大高级中学和大新县民族高级中学理化生因功能室不足,实验课未开足。普通高中图书配备不足、生机比不达标现象比较突出,扶绥县第二中学生机比为108:1,宁明京师外国语学校生均图书册数为6.15册,宁明高中生均图书册数为6.9册。崇左高级中学高二年级课程表没有安排音乐和美术课。

(四)大班额问题比较突出。

全市平均班额达到57人。其中大新民族高级中学共57个班,平均班额57人,全部为大班额。宁明县普通高中共101个班,有76个大班额,大班额平均人数为63人,最大为65人,占比75.2%。

(五)师资力量不足。

目前高中学校教职工3389人,其中专任教师2940人,师生比为113.08,全市共缺教师157人。全市17所普通高中有9所学校师生比不达标,其中大新民族高中,师生比为120.68,教师缺额104人;天等县民族高中师生比为118.5,教师缺额58人;天等县高中师生比为116.83,教师缺额84人。宁明中学编制为384人,现实有编制283人,缺编91人。

(六)职业教育存在短板。

崇左市中等职业教育整体规模不大,职业学校办学特色不够明显,对学生吸引力不够强。县级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亟需提升内涵建设,扩大招生规模。

(七)学校管理须进一步加强。

一些学校校园环境卫生还存在死角。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宁明县京师外国语学校危化品管理未实行双人双锁,黄磷等易燃品、盐酸、硫酸等腐蚀性强的用品未按规定锁入危化品专用柜。崇左市中职学校实训楼存有消防栓破烂,缺失水枪头,消防灭火器过期,无检查记录的现象。

三、督导意见

(一)继续加大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市、县分担责任。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筹措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资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14号)规定,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每生每年600元拨付;2021年春季学期起,按每生每年800元拨付,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起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统筹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城乡布局,建立绿色通道,克服疫情影响,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额。

(三)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下大力气推进项目建设,增加图书仪器设备采购,加强功能室建设,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缩小校际间发展差异。

(四)严格控制大班额。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的要求,加快消除大班额,制订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到2022年秋季学期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

(五)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自治区制订的教师配备标准和新形势下各高中阶段学校规模发展的需求,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及时核定教师编制数。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办法,出台引进和招聘人才政策,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任教。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切实提高教师待遇,采取多种措施,配齐配足学科教师,为高中教育规模发展和新高考带来的选课走班教学等变化提供合格师资保障。

(六)下大力气办好中职教育,继续扩大办学规模。

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同时,通过办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推广优势办学模式等途径,多途径扩大办学资源,确保校园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施设备、专业设置、师资配备等达到办学标准,激发中职办学活力,提高招生吸引力,扩大县级中职办学规模,满足社会对于职业人才的需求。

(七)进一步强化教育规范管理。

按照自治区关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和工作要求,要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指导各学校对照标准找差距,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修订和完善学校管理计划,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八)明确责任,加强部门协作。

对照改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等目标,明确各级分管领导的责任,理清相关的编办、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应承担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高度密切协同合作,保障高中阶段教育办学经费、人员等需求,补齐短板、改善条件,保证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共同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贡献。

请崇左市认真研究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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