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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对来宾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反馈意见

2020-12-14 09: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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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保障全体义务教育毕业生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由来宾市提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验收专家组,于2020年11月9—12日对来宾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本次评估验收工作,主要依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桂教基教〔2017〕3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办法》(桂教督委办〔2019〕37号)开展。评估验收专家组听取了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市级相关档案资料,并分为4个小组深入到来宾市区、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等地,听取各有关县工作汇报,查阅县级相关材料,实地核查了7所高中阶段学校、抽验了4所学校(其中普通高中7所,12年一贯制民办学校1所,中职学校3所)的经费投入、校园环境、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学校管理、办学质量等情况。评估组还采取随机访谈的形式,征求了部分公众意见。

评估验收专家组对核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的规定,对来宾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评估验收意见反馈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办法》规定,自治区评估验收专家组从组织领导、投入机制、办学条件、队伍建设、人才质量和普及程度等六个方面,对来宾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来宾市委、市政府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县政府均成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领导小组,夯实部门责任;制定了区域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任务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攻坚目标基本能按计划分年度落实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汇报,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及时解决攻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二)投入机制情况。

来宾市本级及各县(市)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持财政为主、多措并举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经费、保障投入。2017年以来,来宾市共筹集和投入高中阶段普及攻坚经费18.83多亿元。将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列入市、县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高中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落实政府债券优先用于学校建设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能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未发现滞留、截留或挪用教育经费现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三)办学条件情况。

来宾市在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以来,新(迁)建了5所高中阶段学校(含在建),改扩建了10所高中阶段学校,超额完成了学位新增计划。2017年至2020年,在自治区财政出资5290万元的基础上,地方配套资金2136万元,完成3所学校10个新建项目,建筑面积达34897平方米。全市22所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大多符合规定,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基本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规定标准,功能室、教学仪器设备、实训场地能基本满足需要,信息化水平逐年提高。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四)师资队伍情况。

重视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了高中阶段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和补充机制,2018年试行通过面试直接招聘紧缺岗位教师,2019年将面试直招方式推广至所有岗位。2017年以来,全市新招高中阶段教师896名,教师不足的压力有所缓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学历达标的专任教师占97%,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占比达61.96%,“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58.99%。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逐步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均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全市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高中阶段教师师德师风良好。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五)人才培养质量。

来宾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自治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学科基地建设。大多数学校都能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常规管理基本落实到位,强化科研引领、科学评价,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2017—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毕业率均在96%以上,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都在94%以上。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方式对接,融合成效显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0%以上。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六)普及程度情况。

统筹制订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合理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全市初中阶段三年巩固率达102.47%,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0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1.5%。近三年均完成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和中职学校招(送)生任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评估验收组实地核查时未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验收组认为,来宾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评估验收组将把此次评估验收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关部门未能完全落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政策。

来宾市有关部门未能完全落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相关政策。一是未能在评估验收前完成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调整。二是用于职业教育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大低于有关规定。2017-2019年,全市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仅占总额的9.85%、9.92%、11.16%,远未达30%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三是有关部门未按普及高中教育规划目标要求,为完成新建10所高中任务提供政策支持。

(二)大校额、大班额现象比较普遍。

来宾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仍然不能满足需要,大校额、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全市超过48个教学班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有8所,占比57.14%。1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平均班额均超过55人,占比78.57%;平均班额超过60人的学校占了50%;平均班额最大的忻城县中学,平均班额72人。

(三)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

来宾市有5所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占地面积小于25平方米,占比35.71%。忻城县高中生均建筑面积只有6平方米,未达生均8平方米的基本要求。全市尚有3所普通高中功能室配备未达标,占比21.43%。多数公办普通高中的仪器设备尚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71%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未能按标准配足图书和报刊杂志。大部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低于10M,21%的学校生机比未达到8:1。

(四)教师数量不足、学历达标率有待提高。

全市57%的普通高中师生比未达到自治区规定的112.5,尚有3%的公办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未达标。未能及时给扩大办学规模的学校补足配齐教师,如: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高中的师生比为116,忻城县中学的师生比为115.66,忻城县高中的师生比为114.37

三、督导意见

(一)继续强化政府责任。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来宾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希望来宾市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十四五”新征程即将开始,建议来宾市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继续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理念,在制定“十四五”规划时,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夯实部门责任,落实好普及高中教育的相关政策,确保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继续加大经费投入。

市县两级制订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2017-2020)》中,还有不少计划中的项目尚未落实,投入不足,导致学校教育装备和图书存在缺口。建议来宾市各级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改善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薄弱学校和民办高中的办学条件,确保所有高中学校都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进一步提高普及质量。

(三)继续加强队伍建设。

高中阶段教师数量不足,严重制约了来宾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建议来宾市委、市政府继续深化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机制体制改革,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待遇,努力化解“招不到,留不住”的难题

(四)继续深化中职改革。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在校生人数应该大体相当。目前来宾市尚未达到这一要求。建议来宾市继续改善中职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构建与中职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优化专业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中职教育的吸引力。

(五)继续促进内涵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必须立足于质量的提升。建议来宾市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续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内涵发展,积极推动新高考改革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请来宾市认真研究自治区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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