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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对梧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反馈意见

2020-12-14 09:5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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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19〕37号),由梧州市提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20年10月27—30日对梧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验收组听取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市级相关档案资料;分为3个评估小组分赴梧州市城区、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等地,听取了各县(市)工作汇报,查阅县级相关材料;抽检了19所学校,其中普通高中10所、完全中学5所(含民办1 所)、中等职业学校4所,对抽检学校办学条件、校园环境、课程开设、功能室建设、仪器装备、教师队伍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和随机访谈。

通过查阅档案和现场核查,评估验收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的规定,对梧州市组织领导、投入机制、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培养质量、普及程度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评估验收意见反馈如下:

一、评估验收达标情况及结论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作,将其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领导机制,健全部门协作制度;切实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多次召开常务会听取普及攻坚工作及相关事项汇报,专题研究分析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困难和瓶颈,制定了区域高中阶段学校发展规划,分年度落实到位,高中阶段学校规划布局基本合理。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二)健全投入机制情况。

梧州市县政府在财政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建设步伐。2017—2020年,全市共投入10.88亿元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8.04亿元;新建学校9所,改扩建学校28所,增加高中阶段学位27059个,按期超额完成了新增学位的目标任务。市、县政府基本落实自治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未发现滞留、截留或挪用教育经费现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三)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梧州市努力扩大教育资源,加大新建、改扩建高中阶段学校力度,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基本符合规定,高中阶段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等方面持续改善,基本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规定标准。普通高中实验室(功能室)数量、教学仪器配备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场地面积等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大部分学校图书馆和阅览室按标准配备图书、报刊杂志。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高中阶段学校普遍按标准接入宽带网络并开展校园网建设,信息化建设基本达标。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四)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和建立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基本能按办学规模和适应新课改需要配齐教师。普通高中专任教师高中阶段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占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基本达标。同时,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全市“双师型”教师435人,在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中占比49.04%,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实施梧州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逐步建设本地骨干教师、校长梯队。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均参加过校长培训,校长持证上岗率达100%。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五)人才培养质量情况。

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规范学校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均做到一校一章程。大力推进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建设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基地建设。助推高中阶段学校实现多样化发展,特色鲜明,特色学校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得优异成绩,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注重提升培养质量,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达98.98%。积极推进中职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8.12%。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六)普及程度情况。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21%,普职比大体相当,初中阶段学生三年巩固率达98.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7.54%以上。近三年均完成自治区当年下达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招送生任务。

核查结果:该项指标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要求。

评估验收组实地核查时未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验收组认为梧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评估标准。评估验收组将把此次评估验收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评估验收组认为,梧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薄弱环节:

(一)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责未完全到位,办学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1. 经费投入不足。根据核验材料和实地抽查,梧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投入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未能完全落实到位。全市“两费”附加安排职业教育的比例为26.28%,其中蒙山县不足10万元,比例仅为0.24%。二是未能在评估验收前完成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建立普通高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设区市普通高中收费政策。三是学校债务重。目前还有9 所学校(藤县2所,蒙山县2所,岑溪市4所,苍梧县1所)共有32078.35万元的债务,其中蒙山高中负债720万元。

2.学位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全市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矛盾仍然突出,普通高中学校还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不符合24—48个班的办学规模要求的学校有12所,占42.86%。其中藤县一中有112个班、在校生6083人,岑溪二中有82个班、在校生4700人。全市普通高中平均班额超过55人的学校有5所,占比17.86%,其中超大班额有1所,即苍梧中学,平均班额达68人。

3.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明显,不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全市还有7所公办普通高中生均用地面积未达标,占比25%;有6所中职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占比60%;有3所中职学校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占比20%。全市超过16个平行班的普通高中有24所,其中14所理化生实验室数量未达标,占比58.33%;有9所理化生仪器室未达标,占比37.5%。全市有3所普通高中学校仪器设备配备未达标,占10.71%;有8所普通高中生均图书不达标,占比28.57%,有3所中职学校生均图书不达标,占比20%;有12所普通高中生机比未达标,占比达42.86%,其中梧州市第八中学目前仅有22台电脑可用(其余129台已坏,无法使用),其生机比高达96.1∶1,远超过8∶1的标准。全市有5所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不达标,占比17.86%。

(二)教师数量不足与缺编问题同时存在。

按照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师编制标准(1∶12.5),全市还有11所高中学校教师配备未达标,占比39.29%,师生比为1∶13.35,有2所公办中职学校师生比未达标,占比13.33%。普通高中特别是县乡高中学校教师流失较多。全市共缺少教师356名。

(三)县域间学校发展不平衡,常规管理有待加强。

除了基本办学条件及教学质量存在较大差异外,个别县普通高中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一是未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主要表现在未开齐课程、课时不足,如通用技术课在课程表上有安排,但实际没有上课;二是制度未健全。如理科实验室没有管理制度或制度未上墙,未制定实验课程表;学生宿舍管理欠规范。个别校长对学校家底不清,工作目标不明,安全措施不力,其管理能力与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档案资料不齐全、不准确,缺乏有力佐证材料。

(四)教育督导机制不完善,未能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在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过程中,各级督导机构和政府督学未能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评估作用,如学校门口无责任督学公示牌。

三、督导意见

(一)各级党委、政府继续高度重视基础教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特别指出:“‘十四五’时期,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教育的发展应予以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度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好教育职责。

(二)完善机制,继续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投入。

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市、县财政投入责任,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投入,减轻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债务负担,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梧州市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发展。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逐年提升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程序加快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提高各高中阶段学校运转水平。

(三)优化布局,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

继续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城乡布局,制订和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保障教育用地需求,制订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额。确保到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

(四)建好队伍,继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师资配备水平。

根据自治区制订的教师配备标准和新形势下各高中阶段学校规模发展的需求,核定并下达教师编制数。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办法,出台引进和招聘人才政策,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任教,减少教师空编率,为高中学校发展和选课走班教学提供必要的师资保障。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提高教师待遇,充分调动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留住教师。加强对校长的培训,增强其管理能力,提高其管理水平;创新教师培训方式,重点提升高中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以及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五)加快建设,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标准化水平。

按照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指导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各学校对照标准找差距,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制订学校建设计划和装备建设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推动各学校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办学标准。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学校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全面提升学校装备水平。

(六)建立问题清单,加强整改落实督导。

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及时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督导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整改落实有成效。

请梧州市认真研究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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