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体会
贺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徐远飞
(2020年7月2日)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来,我及时组织开展并参与系列学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理论结合实践、自学和集中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现将学习体会和思考汇报如下。
一、改革工作目标更明确
《实施意见》在开篇之首就明确地提出了三年的奋斗目标,总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具体目标:一是在督政方面,构建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二是督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建立完善由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三是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实施意见》清晰地描绘了全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蓝图和具体路线图,这一美好蓝图,在推进教育督导工作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真可谓鼓人心催奋进,这既是时代的要求、实践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待、教育的福祉,有效落实新时代“强化国家教育督导”的新要求。
二、管理体制改革更深入
首先,在督导方面首次提出教育督导机构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这一项改革举措,将会极大提高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全面压实责任,有力推动教育督导工作,有效解决“督政不够到位”的瓶颈问题。其次,推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进一步充实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体现督学工作全面性和针对性,不留空白点和盲点,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强化对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领导,确保教育督导机构能够独立行使职能。实行联络员制度,这就促使履行教育职责在政府有关部门中成为常态,工作沟通协调更顺畅。既提高了履职意识,真正压实了责任,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问责机制改革更到位
在强化督导问责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八大举措,通过完善报告、规范反馈、强化整改、健全复查、完善激励、严肃约谈、建立通报、压实问责等8个方面的制度,强化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力保障教育督导“长牙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成效高低,问责机制的落实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严格落实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积极解决教育督导虚化的问题,全力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四、保障机制改革更扎实
为解决教育的督导条件保障不足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五方面的举措:通过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切实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加快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和宣传。《实施意见》在人员、法治、经费、信息化、宣传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促使教育督导力量得到充实,教育督导各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有章可循,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
下一步,我将持续认真开展对《实施意见》的学习,反复学、深入学、系统学,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积极开展研讨和调研,全力助推我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措施落地见效,为教育督导“长牙齿”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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