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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风优良、校风清明、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目标,立足学校文化特色和精神特质,以创新设立学校纪检监督室、实施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追踪溯源机制、建立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三项举措,构建清廉学校建设新模式,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一、创新设立学校纪检监督室,清正育人蔚然成风
以创新设立学校纪检监督室,加强监督力量建设作为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抓手,打通清廉学校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环节。在全区69所公办学校设立纪检监督室,纪检监督室主任及成员由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兼任,或从本校骨干教师中挑选,纪检监督室主任享受副校长待遇,成员享受中层副职待遇,确保人员到位、待遇到位。目前已配备的179名纪检监督干部在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纪检监督室联合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受理信访、督促问题整改以及在重点岗位、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及教职员工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各校累计开展警示教育49场,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局纪检监督室处理信访举报件7件次,对教师违反上下班纪律、言行不文明行为等采取提醒谈话36人次,教师负面清单投诉及信访件下降75%。通过创设学校纪检监督室实现了校园内的“自己人管自己人”,发挥监督检查室的“贴身”监督优势和“探头”作用,解决学校点多线长面广的监督难题,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护航清廉学校建设。
二、推行可追溯制度,廉洁治校深得民心
推行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追踪溯源制度,为清廉学校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通过将台账资料、票据凭证、统计报表和技术手段将权力运行各环节纳入监督制约范围,实行“组局校”(即驻局纪检监察组、教育体育局、学校纪检监督室)联动,紧盯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职称评定、项目审批、小卖部食堂管理、大宗物品采购、校服和教辅资料征订等廉洁风险高发易发领域,明确规定此类重大事项在提交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前,必须把初始推荐人、初始推荐人与被提名提议人关系及其身份等情况说明清楚,并记录在案,否则不予提交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推行决策权可追溯制度,基本实现了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比如在招生考试方面,将特殊情形“择校”生备案表交纪检监察组备案备查后,有效遏制跨区域“择校热”、递条子、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现象。今年,兴宾区“择校生”由原来的179名减少至25名,直接拒绝18人的择校申请,共对149个项目进行备案审查,有力促进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超额完成了绩效考评目标。通过实行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追踪溯源制度,兴宾区教育专项治理实现了源头更清朗、治理更有效,老百姓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规范党政权力运行,涵养廉洁政治生态
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推动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强基固本推动清廉学校建设。兴宾区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管理工作中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方可生效,涵盖人事任免、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内容,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均已出台党政班子议事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事规则,形成“党组织委员调研—党组织决策—校委会执行—教代会评议—纪检监督”的议事决策流程。此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四个不直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规范班子权力运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从局机关、城区优秀学校及教学一线骨干教师选派党性强、懂教学、善管理的19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乡镇学校任职,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带动各校“四有”好老师队伍竞相发展。
兴宾区依托以上三项举措,用心用情回应民生关切,真招实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不断取得实效。全区教育质量由全市倒数第二名跃居全市第二名,近三年来中考A+人数每年递增超过100人,实现一年一进步、三年大跨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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