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及途径: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jcjy@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wps
征集结果:(2024年07月15日 02:00:48)
征集结果:
统计:本次意见征集收到建议数量:0(条),采纳数量: 0(条); 采纳率:0 %——————————————————————————————————————————
2024年6月28日至7月12日,我厅在邮箱和门户网站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征求意见期满,线上及邮箱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