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起草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如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邮编:530021)。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jm@jyt.gxzf.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征集结果:(2025年01月23日 07:23:39)
统计:本次意见征集收到建议数量:0(条),采纳数量: 0(条); 采纳率:0 %——————————————————————————————————————————
2025年1月2日至1月15日,我厅在邮箱和门户网站就
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征求意见期满,线上及邮箱未收到反馈意见。